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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立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261        证券简称:立航科技       公告编号:2023-03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成都立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9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等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1、2022年8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本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2年8月20日至2022年8月29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通过内部张榜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2年9月1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2年9月20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2022年9月21日,公司披露《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2年10月1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3年9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本次调整事由及调整结果

  公司已实施完成2022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78,430,822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3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0,588,160.97元。

  公司《激励计划(草案)》中规定若公司发生派息等事项,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将相应调整,故董事会根据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对本次回购价格进行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P=P0-V;其中:P0为调整前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即调整后的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P=24.50元/股-0.1215元/股(税后)=24.38元/股(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三、本次调整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独立董事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独立意见

  鉴于公司已实施完成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公司《激励计划(草案)》中规定若公司发生派息等事项,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将做相应的调整。公司本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等的相关规定,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调整。

  五、监事会核查意见

  鉴于公司已实施完成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和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拟对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为24.38元/股。

  综上,监事会认为上述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泰和泰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调整回购价格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已取得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本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回购注销已取得了现阶段必要批准与授权,履行了相应的程序,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价格和资金来源,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就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相关事项,公司尚需根据《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同时,因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的减少,公司尚需按照《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减资程序。

  七、报备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泰和泰律师事务所关于立航科技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成都立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22日

  

  证券代码:603261        证券简称:立航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9

  成都立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立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3年9月18日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3年9月2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5名,实际出席董事5名,公司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刘随阳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成都立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刘随阳先生基于公司长期战略发展及优化治理结构考虑,申请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辞任后将继续担任公司董事长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相关职务。

  为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的正常运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公司董事刘随阳先生提名、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董事会同意聘任朱建新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任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成都立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总经理辞职暨聘任总经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2)。

  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

  鉴于公司已实施完成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故董事会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对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为24.38元/股。

  上述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成都立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5)。

  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以上事项已经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6名激励对象离职,111,000股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应由公司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78,430,822股变更为78,319,822股,注册资本将相应变更为人民币78,319,822元。公司将于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依法履行相应的减资程序,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不影响本激励计划的实施。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成都立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3)。

  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以上事项已经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完成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后,总股本将由78,430,822股变更为78,319,822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78,430,822元变更为人民币78,319,822元。根据前述事项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成都立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1)。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特此公告。

  成都立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9月22日

  

  证券代码:603261        证券简称:立航科技       公告编号:2023-030

  成都立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的

  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立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3年9月18日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3年9月2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公司监事会主席李军主持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成都立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

  鉴于公司已实施完成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和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拟对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为24.38元/股。

  综上,监事会认为上述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以上事项已经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6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再具备激励资格,拟对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本次拟回购注销共计111,000股,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78,430,822股变更为78,319,822股,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不影响本激励计划的实施。

  监事会意见: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和激励对象的一致利益。董事会关于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合法有效。公司回购股份的资金全部为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与核心骨干的勤勉尽职,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监事会同意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以上事项已经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成都立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9月22日

  

  证券代码:603261        证券简称:立航科技       公告编号:2023-031

  成都立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

  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成都立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9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等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

  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6名激励对象因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11,000股应由公司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78,430,822股变更为78,319,822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78,430,822元变更为人民币78,319,822元。

  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相关内容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并结合本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修订情况如下: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不变。本次修订公司章程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相关变更内容以工商登记机关最终核准的内容为准。

  特此公告。

  成都立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22日

  

  证券代码:603261              证券简称:立航科技       公告编号:2023-032

  成都立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总经理辞职暨聘任总经理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总经理辞职的情况

  成都立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刘随阳先生递交的辞任公司总经理职务的书面报告。刘随阳先生基于公司长期战略发展及优化治理结构考虑,申请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辞任后将继续担任公司董事长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相关职务。公司及董事会对刘随阳先生在担任公司总经理职务期间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聘任总经理的情况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于2023年9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同意聘任朱建新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成都立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成都立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9月 22日

  附件:朱建新先生简历

  朱建新先生,1971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1994年7月至2012年12月先后担任西安飞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技术中心机械系统设计研究室设计员、室主任、技术中心主任;2012年12月至2016年12月担任中航飞机股份有限公司民用飞机部部长;2017年1月至2022年4月担任中航西飞民用飞机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2023年1月至2023年8月任成都华创电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现拟任成都立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证券代码:603261        证券简称:立航科技       公告编号:2023-033

  成都立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111,000股

  ● 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24.38元/股

  成都立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9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1、2022年8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本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2年8月20日至2022年8月29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通过内部张榜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2年9月1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2年9月20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2022年9月21日,公司披露《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2年10月1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3年9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价格及资金来源

  1、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第十四章“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第二条“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的规定:“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裁员、被公司辞退、到期不续签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而不在公司担任相关职务,董事会可以决定对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在情况发生之日,对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照授予价格回购注销”,鉴于6名激励对象因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11,000股应由公司回购注销。

  2、本次回购注销的数量和价格

  鉴于公司已实施完成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因辞职情形所涉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经调整后为24.38元/股。

  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成都立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5)。

  3、本次回购注销的资金总额与来源

  公司就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事项应支付的回购价款约为270.618万元,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本次回购注销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注:以上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以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同时,本激励计划将继续按照法规要求执行。

  四、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独立董事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6名激励对象离职,111,000股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应由公司回购注销。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且程序合法、合规。本次回购注销不会影响《激励计划(草案)》的继续实施,不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六、监事会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和激励对象的一致利益。董事会关于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合法有效。公司回购股份的资金全部为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与核心骨干的勤勉尽职,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监事会同意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泰和泰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调整回购价格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已取得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本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回购注销已取得了现阶段必要批准与授权,履行了相应的程序,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价格和资金来源,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就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相关事项,公司尚需根据《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同时,因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的减少,公司尚需按照《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减资程序。

  八、报备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泰和泰律师事务所关于立航科技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成都立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9月22日

  

  证券代码:603261        证券简称:立航科技       公告编号:2023-034

  成都立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

  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事由

  成都立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9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

  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因6名激励对象离职,111,000股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应由公司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78,430,822股变更为78,319,822股,注册资本将相应变更为人民币78,319,822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成都立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2023-033)。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1、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2、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成都市青羊区广富路8号青羊工业总部基地C区10栋9层成都立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2、申报时间:2023年9月22日起45天内(9:00-11:30;13:3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3、联系人:母鹏路

  4、联系电话:028-86253596

  特此公告。

  

  成都立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9月22日

  

  证券代码:603261        证券简称:立航科技       公告编号:2023-036

  成都立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归还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成都立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0月1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使用期限届满前,该部分资金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具体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成都立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2-045)。

  根据上述决议,公司在规定期限内实际使用了人民币4,5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并对资金进行了合理安排与使用,未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资金运用情况良好。2023年9月21日,公司已将上述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4,500.00万元募集资金提前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公司的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特此公告。

  

  成都立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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