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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专户销户的公告

  证券代码:605580              证券简称:恒盛能源             公告编号:2023-04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384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8.3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19,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54,750,000.00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64,250,0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8月13日到位,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天健验[2021]450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的相关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恒盛能源”)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管理,公司和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龙游绿色专营支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游支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22年9月5日,公司及浙江恒鑫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或“恒鑫电力”)与申万宏源、金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龙游支行(以下简称“金华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截至2023年9月2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开立情况如下:

  

  三、本次募集资金专户销户情况

  截至2023年9月21日,公司在金华银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为零。为了便于公司对募集资金专户的管理,公司对该专项账户(账号:0188985387000568)办理了销户手续,公司及恒鑫电力与申万宏源、金华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也随之终止。

  特此公告。

  

  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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