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02 证券简称:宏昌电子 公告编号:2023-04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特别风险提示
● 本次签订的订购意向书为双方意向性约定,订购意向书履行过程中,可能因政策、市场、环境、客户需求变化等不可预计或不可抗力等因素影响,导致意向书无法如期或全面履行,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宏昌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昌电子”或“供方”)及全资子公司珠海宏昌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宏昌”或“供方”),近日与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柏新材”或“需方”)签订《环氧树脂订购意向书》。
一、基本情况
(一)合作对方情况介绍
名称: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564823184X
成立时间:2010年12月15日
法定代表人:杨裕镜
注册资本:6920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上海市嘉定区江桥镇博园路558号第2幢
经营范围:从事各类树脂(除危险品)的二次加工及研发,销售本公司自产产品;上述产品及同类商品(除危险品)的批发、进出口、佣金代理(拍卖除外)并提供相关配套服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22年12月31日,惠柏新材资产总额为1,933,648,995.30元,负债总额为1,378,774,946.49元,资产净额为554,874,048.81元,202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775,404,334.81元,净利润64,280,467.57元。以上数据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关联关系说明:惠柏新材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审议决策程序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签订订购意向书属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二、订购意向书的主要内容
供方(宏昌电子/珠海宏昌)为专业电子级环氧树脂生产企业,为经营发展需要,于珠海市高栏港经济区投资建设“二期年产液态环氧树脂14万吨”项目(以下简称“二期项目”)、“三期年产8万吨电子级功能性环氧树脂”项目(以下简称“三期项目”)。以上新建项目预计于2024年陆续生产,届时供方环氧树脂产量将由现在15.5万吨/年提高到37.5万吨/年,为国内外环氧树脂主要供应企业之一。
需方(惠柏新材)为环氧树脂产品的需求企业,供需双方按照互利共赢的原则,经友好协商,需方有订购供方所生产的环氧树脂产品的意向,供方(珠海宏昌)二期项目、三期项目投产后,需方有意每年向供方订购环氧树脂6万吨。
三、对上市公司经营的影响
1、本次签订《环氧树脂订购意向书》有助于与下游客户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有利于促进公司经营发展,符合公司发展需要及战略规划。
2、本次订购意向书的履行对公司业务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订购意向书的履行而对合作对方形成依赖。
3、本次订购意向书的采购数量为珠海宏昌二期、三期项目投产后的预估采购数量,具体采购型号、采购量、采购价格以最终签订的订单/合同为准。具体签订的订单/合同内容和进度尚存在不确定性。预计不会对公司本年度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构成重大影响。
四、风险提示
本次签订的订购意向书为双方意向性约定,订购意向书履行过程中,可能因政策、市场、环境、客户需求变化等不可预计或不可抗力等因素影响,导致意向书无法如期或全面履行,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宏昌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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