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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二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589           证券简称:力合微          公告编号:2023-060

  债券代码:118036           债券简称:力合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归属限制性股票数量:376,000股。

  ● 本次归属股票上市流通时间:2023年9月26日

  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相关业务规定,公司完成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决策程序及相关信息披露

  1、2021年7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查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1年7月27日至2021年8月5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1年8月6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1-030)。

  3、2021年8月11日,公司召开了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2021年8月12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31)、《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1-032)。

  4、2021年8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符合,同意确定以2021年8月25日为授予日。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2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监事会同意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28.60元/股调整为28.40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3年9月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监事会同意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28.40元/股调整为28.15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基本情况

  1、本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的股份数量

  

  注:(1)激励对象黄兴平、高峰、钟丽辉、陈丽恒、张志宇在本次股权激励首次授予时不属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中黄兴平、高峰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于2021年9月26日起担任公司副总经理;黄兴平经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于2023年9月8日起担任公司董事;钟丽辉、陈丽恒、张志宇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于2023年9月8日起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2)上述已获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数已剔除15名不符合归属条件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50,800股全部作废失效。激励对象中有1名激励对象考核结果为“C”,本期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0%,故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可归属人数是121人。

  2、本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股票来源情况

  本次归属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3、本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人数

  本次归属的激励对象人数为129人。

  三、本次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安排及股本变动情况

  (一)本次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日:2023年9月26日

  (二)本次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数量:376,000股

  (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归属股票的限售和转让限制

  本激励计划的相关限售和转让限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具体内容如下:

  1、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2、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3、在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激励对象持有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该部分激励对象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让时符合修改后的相关规定。

  (四)本次股份变动情况

  单位:股

  

  由于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后,公司股本总数由100,194,770股增加至100,570,770股。公司不存在实际控制人,本次归属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四、验资及股份登记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3年9月14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3-33号),对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出资情况进行了审验。经审验,截至2023年9月8日止,公司实际已收到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的129位激励对象缴纳的限制性股票认购款10,584,400.00元,其中,计入实收股本376,000.00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10,208,400.00元。

  2023年9月20日,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手续已完成,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五、本次归属后新增股份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

  根据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公司2023年1-6月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0,603,403.76元,公司2023年1-6月基本每股收益为0.51元/股;本次归属后,以归属后总股本100,570,770股为基数计算,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不变的情况下,公司2023年1-6月基本每股收益相应摊薄。

  本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76,000股,占归属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0.38%,对公司最近一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均不构成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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