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02 证券简称:铭普光磁 公告编号:2023-12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杨先进先生召集,会议通知于2023年9月20日以邮件、微信等方式发出。
2、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3年9月22日召开,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进行表决。
3、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7人。
4、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杨先进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5、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关于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鉴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即将到期,为顺利推进本次发行的后续事项,确保本次发行相关工作的延续性和有效性,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将本次发行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延长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同意注册批复(证监许可﹝2023﹞1513号)有效期届满日,即延长至2024年7月6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关于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予以事前认可,并在审核后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鉴于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相关事宜的有效期即将到期,为顺利推进本次发行的后续事项,确保本次发行相关工作的延续性和有效性,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提请股东大会将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相关事宜的有效期延长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同意注册批复(证监许可﹝2023﹞1513号)有效期届满日,即延长至2024年7月6日,授权内容及范围不变。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关于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予以事前认可,并在审核后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 审议《关于修订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部分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子公司管理制度》《预算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风险管理制度》《反舞弊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
4、审议《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关于增加2023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敞口额度的议案》;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拟在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综合授信额度基础上,增加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综合授信敞口额度,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融资租赁、贸易融资、项目贷款、无息贷款、信用证等业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关于增加2023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敞口额度的公告》。
6、审议《关于增加2023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为满足东莞市铭庆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铭庆”)和泌阳县铭普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泌阳铭普”)的业务发展及实际经营需要,公司拟增加2023年度对东莞铭庆和泌阳铭普担保额度预计各5,000万元,增加后公司2023年度对东莞铭庆和泌阳铭普总担保额度预计分别为40,000万元和20,000万元。董事会对各被担保方的资产质量、经营情况、行业前景、偿债能力、信用状况等进行全面评估后认为,各被担保方目前经营状况良好,具有偿还债务的能力。本次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关于增加2023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关于董事会提请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9月23日
证券代码:002902 证券简称:铭普光磁 公告编号:2023-127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叶子红先生召集,会议通知于2023年9月20日以邮件、微信等方式发出。
2、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23年9月22日召开,以现场表决方式进行表决。
3、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3人。
4、本次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叶子红先生主持。
5、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关于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鉴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即将到期,公司拟延长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有利于本次发行事项的顺利进行,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关于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 审议《关于增加2023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敞口额度的议案》;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关于增加2023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敞口额度的公告》。
3、 审议《关于增加2023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本次增加担保额度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且提供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内。本次担保事项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关于增加2023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 备查文件: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9月23日
证券代码:002902 证券简称:铭普光磁 公告编号:2023-128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
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关于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有效期的概述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2年9月28日和2022年10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分别于2023年2月22日和2023年3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上述决议,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为自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相关议案之日起12个月。
公司于2023年7月1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513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该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批复的公告》。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尚未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鉴于公司本次发行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相关事宜的有效期即将到期,为顺利推进本次发行的后续事项,公司于2023年9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将本次发行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相关事宜有效期延长至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同意注册批复(证监许可〔2023〕1513号)有效期届满日,即延长至2024年7月6日。除延长上述有效期外,公司本次发行事项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延长本次发行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相关事宜有效期的事项,有利于保证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工作持续、有效、顺利地进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上述事项,并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 备查文件
1、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9月23日
证券代码:002902 证券简称:铭普光磁 公告编号:2023-129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2023年度申请银行
综合授信敞口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9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3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敞口额度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申请增加银行授信额度情况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拟在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综合授信额度基础上,增加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综合授信敞口额度,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融资租赁、贸易融资、项目贷款、无息贷款、信用证等业务。上述授信敞口额度最终以相关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需求决定。
本次申请综合授信敞口额度有效期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授权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同时,提请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经批准的综合授信敞口额度及有效期内,根据实际经营需求全权办理上述授信额度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信、抵押、融资等有关的申请书、合同、协议等文件。
二、 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拟增加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敞口额度是依据生产经营发展需要,本次申请综合授信敞口额度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9月23日
证券代码:002902 证券简称:铭普光磁 公告编号:2023-130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2023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提供
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9月22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3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担保情况概述
(一)已审批的履约担保额度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1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2023年5月12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在2023年度为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贷款、融资租赁等业务时提供累计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的担保额度,其中同意对全资子公司东莞市铭庆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铭庆”)和泌阳县铭普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泌阳铭普”)担保额度预计分别为30,000万元和20,000万元。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等方式。担保审议额度有效期为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公司于2023年7月24日在不改变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为子公司担保总额度的前提下,将泌阳铭普未使用的担保额度5,000万元调剂至东莞铭庆。上述担保额度内部调剂完成后,公司预计2023年度为东莞铭庆和泌阳铭普提供的担保额度分别为35,000万元和15,000万元。
(二) 本次拟增加担保额度情况
为满足东莞铭庆和泌阳铭普的业务发展及实际经营需要,鉴于东莞铭庆的担保额度使用超过30,000万元,同时预计泌阳铭普后续需要20,000万元的担保额度,公司拟增加2023年度对东莞铭庆和泌阳铭普担保额度预计各5,000万元,增加后公司2023年度对东莞铭庆和泌阳铭普总担保额度预计分别为40,000万元和20,000万元。本次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等方式。增加的担保审议额度有效期为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公司对东莞铭庆和泌阳铭普担保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由公司董事长负责担保落地、在符合规定担保对象之间调剂额度等的组织实施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对外担保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一)东莞市铭庆电子有限公司
1、注册资本:人民币壹亿元
2、成立时间:2011年11月30日
3、法定代表人:杨先进
4、注册地址:广东省东莞市石排镇东园大道石排段157号4号楼
5、经营范围:设计、生产、加工、销售:磁性元器件、光纤通讯器件、精密结构件、连接器、精密塑胶制品、五金制品、电源产品、电脑电视盒、机顶盒、光通讯产品、电子产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股权结构:公司持股100%的全资子公司
7、主要财务指标: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东莞铭庆资产总额为63,120.37万元,负债总额为38,803.76万元,资产负债率61.48%。2022年度,营业收入为66,426.07万元,净利润为172.86万元。(经审计)
截至2023年6月30日,东莞铭庆资产总额为52,280.90万元,负债总额为28,899.78万元,资产负债率为55.28%。2023年1-6月,营业收入为32,931.68万元,净利润为-977.65万元。(未经审计)
8、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无
9、失信被执行人情况:经公司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东莞铭庆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泌阳县铭普电子有限公司
1、注册资本:4,000万元人民币
2、成立时间:2016年01月05日
3、法定代表人:杨先进
4、注册地址:泌阳县产业集聚区(花园路西段)
5、经营范围:磁性元器件、光纤通讯器件、精密结构件、连接器、精密塑胶制品、五金制品、电源产品、电脑电视盒、机顶盒、光通讯产品、电子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国家禁止的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
6、股权结构:公司持股100%的全资子公司
7、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泌阳铭普资产总额为24,605.70万元,负债总额为17,348.12万元,资产负债率为70.50%。2022年度,营业收入为41,570.37万元,净利润为1,079.92万元。(经审计)
截至2023年6月30日,泌阳铭普资产总额为21,836.84万元,负债总额为13,926.94万元,资产负债率为63.78%。2023年1-6月,营业收入为17,013.48万元,净利润为622.80万元。(未经审计)
8、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无
9、失信被执行人情况:经公司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泌阳铭普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拟担保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增加2023年度对东莞铭庆和泌阳铭普担保额度预计各5,000万元,增加后公司2023年度对东莞铭庆和泌阳铭普总担保额度预计分别为40,000万元和20,000万元。本次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等方式。公司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公司将在担保实际发生时在获批的额度内签订担保协议,协议的具体内容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
四、董事会意见
为满足东莞铭庆和泌阳铭普的业务发展及实际经营需要,公司拟增加2023年度对东莞铭庆和泌阳铭普担保额度预计各5,000万元,增加后公司2023年度对东莞铭庆和泌阳铭普总担保额度预计分别为40,000万元和20,000万元。董事会对各被担保方的资产质量、经营情况、行业前景、偿债能力、信用状况等进行全面评估后认为,各被担保方目前经营状况良好,具有偿还债务的能力。本次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监事会意见
本次增加担保额度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且提供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内。本次担保事项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审议,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增加担保额度的公司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资信状况良好,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可控,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上述事项,并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累计发生金额为49,944.36万元人民币(不含本次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46.31%。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范围之外的第三方提供担保的情况,也无逾期对外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9月23日
证券代码:002902 证券简称:铭普光磁 公告编号:2023-131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2023年9月22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请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2023年10月11日15:00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0月11日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0月11日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表决、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现场投票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股权登记日:2023年9月28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23年9月28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东莞市石排镇东园大道石排段157号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提案中除提案3外,其他提案均为特别决议,应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
2、披露情况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已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个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及股东登记表(格式见附件2);法人股东持单位持股凭证、法人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及股东登记表(格式见附件2);股东代理人持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3)、代理人身份证、持股凭证及股东登记表(格式见附件2)。异地股东可以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3年10月9日8:30-12:00和14:00-17:30。
3、登记地点:广东省东莞市石排镇东园大道石排段157号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会议联系方式:
(1)会议联系人:李兰
(2)会议联系电话:0769-86921000;传真:0769-81701563
(3)联系电子邮箱:ir@mnc-tek.com.cn
5、会议费用: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23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为“362902”,投票简称为“铭普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10月1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3年10月11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附件3:
授权委托书
致: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公司)出席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10月11日召开的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受托人对会议审议的各项提案按照本人(公司)于下表所列指示行使表决权,对于可能纳入会议审议的临时提案或其他本人(公司)未做具体指示的提案,受托人(□享有 □不享有)表决权,并(□可以 □不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其行使表决的后果均为本人(公司)承担。
说明: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方框内划“√”,作出投票指示,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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