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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法定代表人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 公告

  证券代码:688595         证券简称:芯海科技        公告编号:2023-056

  债券代码:118015         债券简称:芯海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6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董事会秘书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0)。黄昌福先生因工作安排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在董事会秘书职务空缺期间,由公司董事、副总经理万巍先生代为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万巍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已满3个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8月修订)》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秘书空缺期间超过3个月的,公司法定代表人应当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因此,自2023年9月22日起,由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卢国建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直至公司完成董事会秘书的聘任工作。

  公司将尽快安排拟聘任的董事会秘书万巍先生参加董事会秘书任职培训。公司将在万巍先生取得董事会秘书培训证明后,按照相关规定尽快完成董事会秘书的聘任及备案工作。

  法定代表人代行董事会秘书期间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755-8616 8545

  传真:0755-2680 4983

  电子邮箱:info@chipsea.com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苑大道高新区社区深圳湾创新科技中心1栋301

  特此公告。

  

  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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