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82 证券简称:可立克 公告编号:2023-074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有关规则,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可立克”)完成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3年8月10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并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2023年8月11日至2023年8月20日,公司在公司内网对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截止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的异议,无异议记录。2023年8月22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三)2023年8月28日,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2023年8月2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
(四)2023年9月12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具体情况
(一)授予日:2023年9月12日
(二)授予数量:256.00万股,约占公司股本总额49,031.84万股的0.52%
(三)授予人数:58名
(四)授予价格:6.91元/股
(五)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本公司A股普通股
(六)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分配情况:
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注:1、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本激励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累计均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
2、参与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上述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七)有效期、 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
1、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
2、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分别为自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36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3、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红利、股票拆细而取得的股份同时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的解除限售期与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相同。若公司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该等股份将一并回购。
三、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与公司公示情况一致性的说明
鉴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中有2名拟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参与本次激励计划,根据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调整。
具体调整内容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人数由60人调整为58人,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259.00万股调整为256.00万股。
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次授予的内容与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权激励计划相关内容一致。
四、 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3年9月12日出具了《关于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ZI10615号),认为:截至2023年9月8日止,贵公司已收到魏晋峰等58位激励对象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股本)合计人民币2,560,000.00元(大写:贰佰伍拾陆万元整)。各激励对象以货币资金出资17,689,600.00元,其中增加股本2,560,000.00元,增加资本公积15,129,600.00元。
同时我们注意到,贵公司本次增资前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90,318,413.00元,股本为人民币490,318,413.00元,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3年5月23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23]第ZI10477号验资报告。截至2023年9月12日止,贵公司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92,878,413.00元,股本为人民币492,878,413.00元。
五、 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23年9月12日,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为2023年9月27日。
六、 股本变动情况表
注:最终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数据为准。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七、 收益摊薄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按最新股本492,878,413股摊薄计算,2023年度公司每股收益为0.1331元/股。
八、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变动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490,318,413股增加至492,878,413股,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权比例发生变动,但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九、 参与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日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参与本期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含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十、 公司增发限制性股票所筹集资金的用途
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筹集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十一、 本激励计划的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本激励计划的实施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海光电子中高层管理人员、技术、业务骨干人员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能力与可持续发展能力,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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