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56 证券简称:欧菲光 公告编号:2023-08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3年9月19日以通讯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2023年9月2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并表决。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蔡荣军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经全体董事讨论,同意选举米旭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米旭明先生简历及相关情况详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补选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4。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经全体董事讨论,同意在股东大会选举通过米旭明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之日起,选举其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其为独立董事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米旭明先生简历及相关情况详见附件。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补选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4。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全体非关联董事讨论,为支持公司车联板块业务抓住汽车智能化发展的机遇,优化子公司资产结构,从而进一步加强公司在智能汽车领域的布局,完善智能汽车板块的业务架构体系,持续提升公司在行业内的综合竞争力和市场地位,同意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安徽欧菲智能车联科技有限公司增资100,000.00万元人民币。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蔡荣军先生、黄丽辉先生、蔡雪朋女士、海江先生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公司对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5。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全体董事讨论,公司定于2023年10月11日14:30召开公司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第一、三项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86。
特此公告。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26日
附件:
米旭明先生,中国国籍,1975年生,博士学历,毕业于厦门大学管理学院,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深圳大学讲师、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2022年12月至今担任深圳大学教授、特聘研究员。2020年6月至今担任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1月至今担任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米旭明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独立董事的情形,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亦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独立董事的情形;米旭明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2456 证券简称:欧菲光 公告编号:2023-083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3年9月19日以通讯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于2023年9月2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并表决。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赟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全体非关联监事讨论,公司对子公司安徽车联增资事项的实施符合公司战略,有利于满足安徽车联经营发展需要。本次交易遵循了自愿、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本次公司对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事项对公司财务及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情形。同意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安徽欧菲智能车联科技有限公司增资100,000.00万元人民币。
表决结果: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监事李赟先生、罗勇辉先生回避表决。前述两名关联监事回避表决后,监事会无法形成决议。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本次关联交易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公司对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5。
特此公告。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9月26日
证券代码:002456 证券简称:欧菲光 公告编号:2023-084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独立董事及董事会
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张汉斌先生因连续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六年已向公司董事会递交书面辞职报告,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中相关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9月15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1。
一、补选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情况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工作的正常进行,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欧菲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提名米旭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公司于2023年9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及《关于补选公司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董事会同意选举米旭明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并同意在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其为公司独立董事之日起,选举其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独立董事候选人米旭明先生已取得经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本次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须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已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详细信息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进行公示,《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和《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有异议的,均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供的渠道,就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可能影响其独立性的情况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反馈意见。
米旭明先生简历及相关情况详见附件。
二、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本次提名的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简历和相关资料,充分了解被提名人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等情况后,我们认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米旭明先生具备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任职条件和工作经验,能够胜任该岗位的职责要求,具备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资格,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选举米旭明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为止,并同意在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就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26日
附件:
米旭明先生,中国国籍,1975年生,博士学历,毕业于厦门大学管理学院,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深圳大学讲师、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2022年12月至今担任深圳大学教授、特聘研究员。2020年6月至今担任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1月至今担任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米旭明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独立董事的情形,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亦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独立董事的情形;米旭明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2456 证券简称:欧菲光 公告编号:2023-085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对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一)对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概述
为支持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车联板块业务抓住汽车智能化发展的机遇,优化子公司资产结构,从而进一步加强公司在智能汽车领域的布局,完善智能汽车板块的业务架构体系,持续提升公司在行业内的综合竞争力和市场地位,公司拟对控股子公司安徽欧菲智能车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车联”或“目标公司”)进行增资,具体为:公司按照安徽车联25亿元的投前估值拟以现金出资的方式向安徽车联增资100,000.00万元人民币,对应安徽车联25,729.50万元注册资本。安徽车联其他股东深圳和正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合肥欧菲车联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南京市一汽创新基金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合肥欧至车联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肥欧正车联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肥欧简车联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肥欧奇车联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肥欧道车联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拟放弃同比例增资。本次增资完成后,安徽车联注册资本将由64,323.75万元人民币变更为90,053.25万元人民币,公司持有安徽车联股权比例将由78.4314%变为84.5938%。
(二)关联关系概述
公司分别于2023年1月17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于2023年2月7日召开了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通过增资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暨关联交易及公司放弃优先认购权的议案》。董事长蔡荣军先生控制的深圳和正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安徽车联股权;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海江先生,副总经理尹云云女士为安徽车联股东合肥欧菲车联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肥欧至车联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肥欧正车联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肥欧简车联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肥欧奇车联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肥欧道车联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合伙人;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安徽车联员工持股平台间接持有安徽车联股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2023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公司对安徽车联增资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三)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9月20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参与该议案表决的董事5人,审议结果为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蔡荣军先生、黄丽辉先生、蔡雪朋女士、海江先生回避表决。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2023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
二、增资主体介绍
公司名称: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1年3月12日;
法定代表人:蔡荣军;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资、上市);
注册资本:325,781.749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东坑社区凤归路3号2栋一层至五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7261824992;
经营范围:开发、生产经营光电器件、光学零件及系统设备,光网络、光通讯零部件及系统设备,电子专用设备仪器,并提供相关的系统集成、技术开发和技术咨询服务;新型电子元器件、光电子元器件、新型显示器件及其关键件的研发、销售和技术服务。(以上项目不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经营情况正常,且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三、增资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1、增资标的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安徽欧菲智能车联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81MA8N9TRQ5W;
成立日期:2021年10月13日;
法定代表人:海江;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64,323.75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巢湖市黄麓镇创业大道与烔中路交汇处1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子元器件制造;显示器件制造;光电子器件制造;电子专用材料制造;其他电子器件制造;集成电路制造;半导体分立器件制造;智能家庭消费设备制造;智能无人飞行器制造;可穿戴智能设备制造;音响设备制造;智能车载设备制造;虚拟现实设备制造;服务消费机器人制造;智能车载设备销售;光学玻璃制造;光学仪器制造;光学仪器销售;功能玻璃和新型光学材料销售;光学玻璃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照相机及器材制造;照相机及器材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2、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3、增资方案
公司拟以现金出资的方式向安徽车联增资100,000.00万元人民币,对应安徽车联25,729.50万元注册资本,安徽车联注册资本由64,323.75万元人民币变更为90,053.25万元人民币。安徽车联其他股东深圳和正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合肥欧菲车联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南京市一汽创新基金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合肥欧至车联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肥欧正车联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肥欧简车联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肥欧奇车联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肥欧道车联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拟放弃同比例增资。本次增资前后,安徽车联股权结构如下:
备注:上述各项信息为安徽车联目前股权结构以及基于目前股权结构测算得出,最终以工商登记时安徽车联的股权结构及工商变更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
4、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5、关联关系说明:公司分别于2023年1月17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于2023年2月7日召开了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通过增资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暨关联交易及公司放弃优先认购权的议案》。董事长蔡荣军先生控制的深圳和正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安徽车联股权;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海江先生,副总经理尹云云女士为安徽车联股东合肥欧菲车联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肥欧至车联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肥欧正车联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肥欧简车联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肥欧奇车联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肥欧道车联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合伙人;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安徽车联员工持股平台间接持有安徽车联股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2023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公司对安徽车联增资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6、安徽车联的经营情况正常,具备较好的履约能力,且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本次增资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根据北京中天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截至评估基准日2023年5月31日,安徽车联账面价值为10,334.26万元,评估值为255,743.06万元。本次交易定价参考了安徽车联上述资产评估报告结果,经交易各方充分协商确定,公司以3.8866元/注册资本的价格对安徽车联进行增资。
本次交易定价与评估值不存在重大差异,本次对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公平、合理、公允、协商一致原则,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不涉及债权债务转移、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
六、本次增资的目的、对公司的影响和存在的风险
1、增资的目的
本次增资是为支持公司车联板块业务抓住汽车智能化发展的机遇,优化子公司资产结构,从而进一步加强公司在智能汽车领域的布局,完善智能汽车板块的业务架构体系,持续提升公司在行业内的综合竞争力和市场地位,故拟向控股子公司安徽车联增资100,000.00万元,该笔增资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
2、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资完成后,安徽车联注册资本由64,323.75万元人民币变更为90,053.25万元人民币,公司持有安徽车联股权比例由78.4314%变为84.5938%,有利于优化公司对安徽车联的治理结构。本次对子公司增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本次增资事项符合公司的生产经营及长期发展规划,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有利于提升公司整体运营效率和盈利水平,促进公司的长远发展,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3、存在的风险
本次增资后可能会面临经营风险、管理风险及政策风险等各方面不确定性因素。公司将加强对子公司的管理和风险控制,以不断适应业务要求和市场变化,积极防范和应对上述风险。公司将密切关注后续事项的相关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与上述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23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关联方蔡荣军先生及其控制的企业累计发生关联交易金额22,313.42万元。除此之外,公司与上述其他关联方无其他关联交易。
八、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本次公司对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事项遵守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依据资产评估报告结果,经交易各方充分协商最终确定,定价公允,不存在利用关联方关系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已经对公司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对于将上述关联交易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表示认可。本次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对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是基于安徽车联业务开展需要,有利于促进安徽车联经营业务发展,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导致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变化。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公司对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事项。
九、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对子公司安徽车联增资事项的实施符合公司战略,有利于满足安徽车联经营发展需要。本次交易遵循了自愿、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本次公司对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事项对公司财务及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情形。
十、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董事就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4、安徽欧菲智能车联科技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5、安徽欧菲智能车联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26日
证券代码:002456 证券简称:欧菲光 公告编号:2023-086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3年10月11日14:30召开公司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提交的相关提案,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 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2.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2023年9月22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 会议的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0月11日(星期三)14:30
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0月11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0月11日9:15-15:00。
5. 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 股权登记日:2023年9月27日
7. 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的地点:江西省南昌市南昌县航空城大道欧菲光未来城综合办公楼7楼一号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 提案编码
说明:(1)上述提案1选举一名独立董事,不适用累积投票制。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2)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补选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4)、《关于公司对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5)。
(3)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对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三、会议登记方式
1. 登记时间:2023年9月28日(星期四)(上午9:00-11:00,下午15:30-17:30),异地股东可用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2. 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蛇口商海路91号太子湾商务广场T6栋9层。
3. 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有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4. 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到场。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参加会议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 会议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蛇口商海路91号太子湾商务广场T6栋9层公司证券部。
3. 会议联系电话:0755-27555331
4. 会议联系传真:0755-27545688
5. 会议联系邮箱:ir@ofilm.com
6. 联系人:周 亮 程晓华
六、备查文件
1.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26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362456;
2. 投票简称:欧菲投票;
3.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或“弃权”;
4. 本次股东大会设置总提案,股东对总提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本次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提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提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提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23年10月1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2023年10月11日9:15-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23年10月11日召开的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代表本人对会议审议的各项提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
1. 本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为有效,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公司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
2.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回避”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如不做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3. 本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签字方为有效,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必须加盖法人单位公章并由单位法定代表人在委托人处签字。
证券代码:002456 证券简称:欧菲光 公告编号:2023-088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声明人 米旭明 ,作为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深圳市欧菲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提名为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本人已经通过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候选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5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R是 □否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本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本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本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本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本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候选人郑重承诺:
一、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及提供的相关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人在担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三、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立即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四、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 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如任职期间因本人辞职导致独立董事比例不符合相关规定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的,本人将持续履行职责,不以辞职为由拒绝履职。
候选人(签署):米旭明
2023年9月22日
证券代码:002456 证券简称:欧菲光 公告编号:2023-087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 深圳市欧菲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现就提名 米旭明 为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作为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被提名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5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R是 □否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被提名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被提名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被提名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解除职务,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包括本次提名的公司在内,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提名人郑重承诺:
一、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性要求及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提名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督促被提名人立即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提名人(签署/盖章):深圳市欧菲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2023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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