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57 证券简称:兰剑智能 公告编号:2023-04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9月26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龙奥北路909号海信龙奥九号1号楼19层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吴耀华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董新军先生出席了会议;其他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1为特别决议议案,该议案已获得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 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裴礼镜、杨萌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以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均为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27日
证券代码:688557 证券简称:兰剑智能 公告编号:2023-044
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自愿披露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
新增订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新增订单情况
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所处工业机器人、智能仓储、数字孪生的技术领域,涉及的新能源(含锂电池、光伏)、航空航天、石油化工、医药和烟草等行业空间持续景气,公司业务合同订单稳步增长。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新增订单为6.22亿元(包含已签订和已中标暂未签订订单,含税),2023年1-9月新增订单合计为9.16亿元(含税)。
二、说明事项
1、针对已中标暂未签订合同的订单,因涉及相关手续办理,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与招标人就本项目签订正式合同,所涉合同签署时间、履约安排、履约条款及最终金额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合同执行情况和收入确认政策对项目收入进行确认。
2、以上订单受具体执行、实施进度等因素影响,对公司未来业绩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在履行过程中如果遇到不可预计的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可能会导致部分合同存在部分或全部无法履行或终止的风险。
3、以上新增订单数据为公司初步统计数据,仅供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日常经营概况,不能以此推算公司全年订单情况,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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