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33 证券简称:天宜上佳 公告编号:2023-04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天宜上佳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宜上佳”或“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吴佩芳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杨铠璘女士、释加才让先生、白玛永措女士、北京久太方合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久太方合”)出具的《关于特定期间内不减持天宜上佳股份的承诺函》。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承诺事项
为促进证券市场稳定健康发展,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本着对社会公众以及公司广大股东负责的态度,公司控股股东吴佩芳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杨铠璘女士、释加才让先生、白玛永措女士、久太方合承诺:自2023年9月27日起6个月内(即自2023年9月27日至2024年3月26日),不以任何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天宜上佳股份,包括承诺期间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配股、增发等产生的股份。
二、承诺主体持股情况
公司董事会将督促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严格遵守上述承诺,并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北京天宜上佳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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