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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粤桂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简称:粤桂股份      证券代码:000833      公告编号:2023-05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9月26日(星期二)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9月26日(星期二)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9月26日的交易时间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9月26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荔湾区流花路85号建工大厦3层321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刘富华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广西粤桂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本次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1人,代表股份360,586,63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3.947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359,432,68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3.7749%。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股份1,153,95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1726%。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8人,代表股份1,153,95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172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8人,代表股份1,153,95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1726%。

  3.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提案的表决方式: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二)提案的审议表决情况

  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审议通过议案1.00《关于提名曾琼文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60,152,2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795%;反对434,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20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19,55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2.3556%;反对434,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7.644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表决结果:该议案以普通决议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连越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谢凤仪、余汶桂

  3.结论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等相关事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连越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西粤桂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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