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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 《关于终止对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审核的决定》 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311         证券简称:海大集团        公告编号:2023-07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海大集团”)于2023年9月1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申请撤回相关申请文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终止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2。

  2023年9月22日,公司和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深交所提交了《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撤回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和《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撤回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向深交所申请撤回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

  2023年9月26日,公司收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终止对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审核的决定》(深证上审[2023]659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二十条、《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六十二条的有关规定,深交所决定终止对公司申请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

  特此公告。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二三年九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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