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服务广大投资者以及进一步提升客户体验,根据相关资产管理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的有关规定,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23年9月28日起,调整本公司旗下部分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集合计划”)的首次申购最低金额、追加申购最低金额、最低赎回份额和最低保有份额限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适用产品
二、 调整方案
1、自2023年9月28日起,投资人首次申购单笔最低金额为1元(含申购费),追加申购的单笔最低金额为1元(含申购费)。
2、自2023年9月28日起,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时,每次赎回申请不得低于0.01份。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销售机构(网点)保留的份额余额不足0.01份的,在赎回时需一次全部申请赎回。
3、各销售机构对金额或份额限制有其他规定的,需同时遵循销售机构的相关业务规定。
三、 重要提示
1、本次调整方案所涉及的招募说明书相关内容,将在更新招募说明书时一并予以调整。
2、本公告涉及上述业务的最终解释权归本公司。
3、管理人有权根据市场情况或法律法规变化调整上述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公告。
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95363.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0311-95363)咨询有关事宜。
四、 风险揭示
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集合计划资产,但不保证集合计划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旗下集合计划前应认真阅读各集合计划的资产管理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法律文件以及相关业务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适当性管理相关规定,提前做好风险测评,并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产品。过往业绩不预示未来表现,管理人管理的其他产品的业绩并不构成集合计划业绩表现的保证。
特此公告。
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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