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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授予结果公告

  证券代码:605196        证券简称:华通线缆        公告编号:2023-086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登记日:2023年9月25日

  ● 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10.00万股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有关规定,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3年9月25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暂缓授予部分的授予登记工作,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情况

  2023年7月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以2023年7月3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2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10.00万股。公司独立董事对以上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审核意见。

  由于公司实施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2023年7月3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以上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激励计划授予情况如下:

  1、授予日:2023年7月3日。

  2、本次授予数量:10.00万股。

  3、本次授予人数:2人。

  4、授予价格:4.139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

  6、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0%。

  2、本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二、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情况:

  1、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

  2、本激励计划的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适用不同的限售期,均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算,特别授予部分的限售期分别为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非特别授予部分的限售期分别为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36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解除限售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而不能解除限售的该期限制性股票,公司将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并注销。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红利、股票拆细而取得的股份同时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的解除限售期与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相同。

  三、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23]第ZB11324号《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截至2023年8月12日止,公司已收到2名股权激励对象缴纳的100,000.00股的行权股款合计人民币413,900.00元,其中计入股本100,000.00元,计入资本公积313,900.00元。截至2023年8月12日止,公司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11,542,098.00元,累计实收股本为人民币511,542,098.00元。

  四、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情况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0.00万股,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2023年9月25日完成了本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并向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五、授予前后对公司控股股东的影响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511,442,098股增加至511,542,098股,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持股比例发生变动,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前,公司控股股东张文勇、张文东、张书军以及张宝龙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76,951,000股,占授予登记完成前公司股本总额的34.60%;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控股股东持股数量不变,占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股本总额的34.59%。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化,公司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的要求。

  六、股本结构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七、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本激励计划筹集的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八、股份支付费用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中关于公允价值确定的相关规定,企业需要选择适当的估值模型对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进行计算。公司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对公司相关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将产生一定的影响。

  公司董事会已确定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23年7月3日,根据授予日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确认激励成本。经测算,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对各期会计成本的合计影响如下表所示:

  

  说明:

  1、上述摊销费用预测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除了与实际授予价格、授予日、授予日收盘价和授予数量相关,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数量有关,同时提请股东注意可能产生的摊薄影响。

  2、上述摊销费用预测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特此公告。

  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27日

  

  证券代码:605196        证券简称:华通线缆        公告编号:2023-087

  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到期赎回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现金管理受托方: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本次赎回理财总金额:10,043,452.06元

  ● 履行的审议程序: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3年7月31日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5,000万元(含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或定期存款,决议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期限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8月1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68)、《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69)、《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7)。

  一、本次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赎回情况

  近日,公司如期赎回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已到期理财产品,赎回本金1,000万元,获得收益43,452.06元。前述本金及收益已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具体情况如下:

  

  二、 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日常经营所需资金、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不影响公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理财,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三、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单位:万元

  

  特此公告。

  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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