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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157        证券简称:永泰能源       公告编号:临2023-03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永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9月23日以书面形式和电子邮件发出,会议于2023年9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与表决董事8人,实参与表决董事8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会议表决,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建议,经总经理常胜秋先生提名,董事会聘任刘明杰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附:新任高管人员简历

  永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九月二十八日

  附:新任高管人员简历

  刘明杰先生,汉族,1971年6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徐州马庄煤矿安全科副科长、副总工程师兼通风区长;中国煤炭进出口公司南粱煤矿项目部项目负责人,东坡煤矿项目部和东坡煤矿安全负责人、安全副矿长,安全生产监督部经理、安全监察局局长;中煤集团山西金海洋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安监局局长,山西华昱能源有限公司安监局局长,晋中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安监局局长,昔阳能源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总经理,山西蒲县禹硕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山西蒲县晋昶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山西公司生产基建管理部总经理。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刘明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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