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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铁建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425        证券简称:铁建重工        公告编号:2023-04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9月27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湖南省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东七线88号铁建重工一号楼四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由公司董事会提议召开,并由董事长赵晖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均符合《公司法》和《中国铁建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全部董事出席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全部监事出席会议;

  3、 董事会秘书唐翔先生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公司其他高管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

  

  (三)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会议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审议通过;

  2、本次会议议案1和议案2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律师:易建胜、周书瑶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中国铁建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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