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587 证券简称:地素时尚 公告编号:2023-043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地素时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地素时尚”或“公司”)于2023年9月27日11时10分以现场方式在上海市普陀区丹巴路28弄1-2号旭辉世纪广场8号楼7楼会议室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9月15日以专人送出、电子邮件、快递、电话、传真等形式向全体监事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姜雪飞女士主持,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经过讨论,以现场记名投票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关联监事肖锋先生按规定对本议案进行回避表决。
监事会认为: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公司本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其作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地素时尚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制定、程序和内容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不存在向激励对象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的激励约束机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制定的《地素时尚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并将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28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地素时尚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地素时尚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公告编号:2023-04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关联监事肖锋先生按规定对本议案进行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28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地素时尚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核查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关联监事肖锋先生按规定对本议案进行回避表决。
监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列入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地素时尚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确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地素时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9月28日
证券代码:603587 证券简称:地素时尚 公告编号:2023-044
地素时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10月1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10月16日 15点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普陀区丹巴路28弄1-2号旭辉世纪广场8号楼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10月16日
至2023年10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本次股东大会涉及独立董事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由独立董事李海波先生作为征集人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对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的投票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地素时尚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1)。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有关上述议案的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情况,详情参见公司于2023年9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1、2、3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2、3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作为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股东或者与激励对象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应回避表决。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现场登记时间:2023年10月1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30-16:30
(二)现场登记地点:上海市普陀区丹巴路28弄1-2号旭辉世纪广场8号楼地素时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三)参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登记或报道时需提供以下文件: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股票账户卡;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股票账户卡;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身份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
(四)异地股东可以使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进行登记,传真或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请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公司电话确认后方视为登记成功。
(五)参会登记不作为股东依法参加股东大会的必要条件。凡是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到会登记的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六、 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股东或代理人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二)参会代表请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及证券账户卡原件,以备律师验证。所有原件均需一份复印件。
(三)联系方式
地址:上海市普陀区丹巴路28弄1-2号旭辉世纪广场8号楼地素时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邮编:200062)
联系人:张黎俐
联系电话:021-3108 5111 021-3108 5300
传真:021-3108 5352
邮箱:info@dazzle-fashion.com
特此公告。
地素时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地素时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10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587 证券简称:地素时尚 公告编号:2023-042
地素时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地素时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地素时尚”或“公司”)于2023年9月27日10时00分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在上海市普陀区丹巴路28弄1-2号旭辉世纪广场8号楼7楼会议室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公司于2023年9月15日以专人送出、电子邮件、快递、电话、传真或公告的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发出会议通知。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马瑞敏女士主持,与会董事经过讨论,以记名投票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28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地素时尚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地素时尚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公告编号2023-040)。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28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地素时尚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本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本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激励对象参与本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确定本次股票期权的授权日以及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数量及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与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股票期权授权前与限制性股票授予前,将激励对象放弃认购的股票期权份额与放弃认购的限制性股票份额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或直接调减;
(5)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授予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等;
(6)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行权/解除限售资格、行权/解除限售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7)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行权/解除限售;
(8)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行权/解除限售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行权/解除限售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9)授权董事会办理尚未行权/解除限售的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的行权/解除限售事宜;
(10)授权董事会决定本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行权与解除限售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予以注销,对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办理已身故的激励对象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注销或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及相关的补偿和继承事宜,终止本激励计划等;
(11)授权董事会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任何与本激励计划有关的协议和其他相关协议;
(12)授权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3)授权董事会实施本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包含增资、减资等情形);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公司股东大会为本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4、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28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地素时尚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44)。
特此公告。
地素时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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