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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半年21家自贸试验区 贡献全国进出口贸易的18.6%

  本报记者 刘 萌

  今年是中国自贸试验区建设十周年。9月27日,商务部副部长盛秋平在国新办举行的自贸试验区建设十周年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十年来,自贸试验区在贸易、投资、金融、航运、人才等方面对接国际通行规则,推出了一大批基础性、开创性改革开放举措,形成了许多标志性、引领性制度创新成果,培育了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产业集群,站在了中国高水平对外开放的前列,也积极服务了区域重大战略、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和共建“一带一路”。

  “2022年,21家自贸试验区以不到千分之四的国土面积,贡献了占全国18.1%的外商投资和17.9%的进出口贸易,今年上半年进一步提升到18.4%和18.6%。”盛秋平说。

  海关总署自贸区和特殊区域发展司司长陈振冲表示,十年来,自贸试验区进出口规模不断发展,去年进出口值为7.5万亿元,占外贸的比重由十年前的2.7%增长至去年的17.9%。

  盛秋平表示,十年来,商务部会同有关地区和部门支持各自贸试验区以制度创新为核心,以可复制可推广为基本要求,以风险防控为底线,全力推进相关领域改革开放创新,为全面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探索新途径、积累新经验。主要开展了四个方面工作:

  一是不断完善自贸试验区布局。2013年以来,分6批设立了上海、广东、辽宁、海南、山东、北京等21个自贸试验区,形成了覆盖东西南北中,统筹沿海、内陆、沿边的改革开放创新格局。

  二是系统推进制度创新。先后出台了28份自贸试验区建设方案及一批含金量较高的政策文件,累计部署3400多项改革试点任务,形成了较为完善的自贸试验区政策制度框架体系。

  三是协同推动任务落实。商务部作为自贸试验区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协调推动各地方、各部门较好完成了系列重大改革试点任务。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累计出台支持自贸试验区建设相关文件700余件,支持自贸试验区在重点领域先行探索。

  四是复制推广改革试点经验。截至目前,对自贸试验区探索形成的先进经验,国家层面总结提炼了七批改革试点经验、四批最佳实践案例,共向全国复制推广302项制度创新成果,形成了改革红利共享、开放成果普惠的良好局面。

  盛秋平用“五个率先”概括了十年来自贸区试验区取得的一系列突破性、引领性的创新成果,即:率先实施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模式,推动投资管理体制实现历史性变革;率先建立以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为核心的贸易便利化模式,有力支撑贸易强国建设;率先以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管理模式为代表推进服务业综合开放,推动各类高端要素自由便捷流动;率先实施“证照分离”等政府管理改革,促进营商环境改善和政府职能加速转变;以及率先探索自由贸易账户,金融开放创新稳步推进。

  国家外汇管理局外汇研究中心主任丁志杰介绍,2013年以来,国家外汇局在自贸试验区分6批先行先试24项外汇管理创新措施,并且按照“成熟一项、复制一项”的原则,在全国范围内复制推广近20项。主要涉及便利跨境贸易外汇收支;便利跨境投资,推动形成“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的外资管理框架;优化外债管理方式,支持跨国公司跨境资金集中运营管理等。相关措施有效提升市场主体外汇资金使用的自由与便利度,政策红利逐步显现。2022年,自贸试验区跨境收支同比增长14.7%,比全国高出8.7个百分点。

  “同时,国家外汇局在自贸试验区积极开展外汇政策差别化探索。2022年1月份,经国务院批准,在上海临港新片区、广东南沙新区片区、海南自由贸易港洋浦经济开发区、浙江宁波市北仑区等四地开展跨境贸易投资高水平开放试点,给予更加自由便利的外汇政策。”丁志杰说,2022年,上述四地跨境收支同比增长28.8%,比自贸试验区平均增速高出14.1个百分点。

  对于下一步的工作考虑和安排,盛秋平表示,商务部将与有关地方和部门一道,坚持以高水平开放为引领、以制度创新为核心,统筹发展和安全,高标准对接国际经贸规则,深入推进制度型开放,加强改革整体谋划和系统集成,推动全产业链创新发展,更好发挥自贸试验区示范作用,努力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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