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739 证券简称:蔚蓝生物 公告编号:2023-06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9月28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青岛市崂山区九水东路596-1号 蔚蓝生物创新园B座 多媒体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董事长陈刚先生因出差在外无法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经过半数以上董事推选,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兼财务总监乔丕远先生主持。会议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5人,出席2人,董事长陈刚、董事贾德强、独立董事林英庭因出差在外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1人,监事邵静、宋瑞峰因出差在外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3、 公司董事会秘书姜勇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不适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
律师:李伟、刘恋恋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通过现场见证,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律师确认,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9月29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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