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27 证券简称:云从科技 公告编号:2023-04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云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副总经理姜迅先生因个人原因辞职,其辞职后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姜迅先生与公司签订过《保密协议》和《竞业限制协议》,负有相应的保密义务和竞业限制义务,其负责的工作已交接完毕,其离职不会对公司的日常运营、技术研发和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拥有的核心技术,不存在涉及职务成果、知识产权相关的纠纷或潜在纠纷的情形。
公司结合张岭先生的任职履历,以及未来对公司核心技术研发的参与情况与业务发展贡献等相关因素,新增认定其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
一、姜迅先生离职的具体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9月28日收到核心技术人员、副总经理姜迅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其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副总经理职务。姜迅先生的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时生效。离职后,姜迅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公司及董事会对姜迅先生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一)姜迅先生基本情况
姜迅,197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毕业于浙江大学,获得学士学位。2002年7月至2006年6月,任AMDOCS(中国)有限公司项目经理/DBA;2006年6月至2008年6月,任惠普科技(上海)有限公司解决方案架构师;2008年6月至2011年7月,任阿里巴巴(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B2B技术总监;2011年7月至2012年7月,任上海盛大网络发展有限公司高级总监;2012年7月至2014年1月,任盛大网络发展有限公司创新院中国院院长;2014年1月至2014年9月,任平安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平安好医生)副总裁;2014年10月至2018年6月,任苏州医云健康管理有限公司联合创始人/联席总裁;2018年7月至2018年12月,任上海筑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总裁;2018年12月至今,任公司首席架构师、数据研究院院长、核心技术人员、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姜迅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离职后,姜迅先生将继续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所作的相关承诺。
(二)参与的研发项目和专利技术情况
姜迅先生在任职期间参与了AI数据湖、KaaS知识服务、白泽数据中台、从容大模型项目的研发工作,现该部分研发任务已交接其他研发同事负责,姜迅先生的离职不会对原有项目的研发进程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姜迅先生工作期间参与、申请的专利等知识产权均为职务成果。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等职务成果所形成的知识产权之所有权均归属于公司,不存在涉及职务成果、知识产权相关的纠纷或潜在纠纷,姜迅先生的离职不影响公司专利等知识产权的完整性。
除上述情况外,姜迅先生未参与公司其他在研项目,亦未涉及公司其他核心技术研发,不会对公司现有研发项目进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三)保密及竞业限制情况
根据公司与姜迅先生签署的《保密协议》及《竞业限制协议》,双方对保密内容、竞业限制事项以及相关权利义务进行了明确约定。姜迅先生对其知悉公司的任何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技术类信息、经营类信息、文档类信息和客户、供应商、用户及公司员工等人员的重要数据及个人信息等)负有保密义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发现姜迅先生有违反《保密协议》和《竞业限制协议》及前往与公司存在竞争关系的企业工作的情况。
二、新增核心技术人员认定情况
经公司管理层研究讨论,结合张岭先生的任职履历,以及未来对公司核心技术研发的参与情况与业务发展贡献等相关因素,认定其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张岭先生简历如下:
张岭先生,197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2003年毕业于上海交通大学,获得计算机专业博士学位。2003年至2018年期间任IBM中国开发中心的高级技术主管,负责IBM软件产品技术架构、云平台开发、持续交付与运维及研发管理工作;2019年2月至2020年7月任传化智联的智能化技术中心总经理、传化智联技术副总裁;现任公司副总裁、AI平台中心负责人。
张岭先生作为技术负责人主持开发了云从科技CWOS人机协同操作系统、AIoT设备管理平台、数字人平台等多个产品,同时承担了公司软件研发基础平台的开发和运维,以及算力中心的规划、建设和运营管理。张岭先生还担任了公司主导建设的广州市人工智能重点项目的总工程师,负责项目技术方案和平台的设计与开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岭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亦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情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本次核心技术人员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创始人周曦博士的带领下已经建立了成熟的研发团队,核心研发人员拥有丰富的行业经验和扎实的技术功底,研发团队结构合理、技能全面,形成了技术人才壁垒,有力地支撑了公司的技术创新和产品研发。同时,公司高度重视人才的培养和研发队伍的建设,制定了完善的人才选拔机制和丰富的人才培养方案,保证源源不断地人才供给和内部人员的能力提升。
公司始终注重人才的引进与培养,加强专业化团队的建设,引进专业技术人才,加强研发人员的培训,通过内部培养和外部引进的方式,完善人才培养及激励机制,进一步提高了公司的自主创新和技术服务能力,巩固并进一步提高了公司的技术优势。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拥有博士研究生14名,占总职工数量比例1.45%;拥有硕士研究生241名,占总职工数量比例24.92%;公司研发人员为522人,占员工总数的比重为60.42%。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认定核心技术人员3人,变更情况如下:
目前公司的技术研发和日常经营均正常进行,公司的研发团队稳定,现有研发团队及核心技术人员能够支持公司未来核心技术的持续研发,公司整体研发实力、核心竞争力及持续经营能力未因姜迅先生的离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四、公司采取的措施
姜迅先生离职时已完成与研发团队的工作交接。目前,公司研发团队结构完整,后备人员充足,现有核心技术人员及研发团队能够支撑公司未来核心技术的持续发展,目前公司的研发活动均处于正常有序的推进状态。未来公司将持续进行研发投入,加强研发技术人员的储备培养,不断提升公司技术创新能力。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总体稳定,现有核心技术人员能够支持公司未来核心技术及创新产品的持续研发工作,本次核心技术人员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核心竞争力与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云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29日
证券代码:688327 证券简称:云从科技 公告编号:2023-052
云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征集投票权的时间:2023年10月20日至2023年10月23日
● 征集人对股东大会的议案1、2、3征集同意的表决意见,同时征求股东对于其他议案的投票意见,并将按被征集人的意见代为表决。
● 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并按照云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王延峰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23年10月26日召开的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一、征集人的基本情况、对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及理由
(一)征集人的基本情况
1、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王延峰先生,其基本情况如下:
王延峰先生,197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毕业于上海交通大学企业管理专业,获得博士学位。2015年至2018年,任上海交通大学电子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副院长;2017年至2021年,任上海交通大学苏州人工智能研究院院长;现任公司独立董事,博泰车联网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交通大学博士生导师,上海交通大学人工智能研究院副院长,上海人工智能实验室主任助理,上海人工智能研究院有限公司董事,上海媒智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全球高校人工智能学术联盟秘书长。
2、征集人王延峰先生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本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成任何协议或安排;其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与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及其关联人以及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二)征集人对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及理由
征集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于2023年9月28日出席了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对《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均投了同意票,并发表了同意公司实施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独立意见。
征集人认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利于促进公司的持续发展,形成对核心人员的长效激励与约束机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成为激励对象的条件,同意公司实施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10月26日14点30分
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10月26日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 召开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川和路55弄张江人工智能岛11号楼会议室
(三)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全部议案如下:
征集人就上述议案1、2、3向全体股东征集同意的表决意见,同时征求股东对于其他议案的投票意见,并将按被征集人的意见代为表决。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云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48)。
三、征集方案
征集人依据我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制定了本次征集投票权方案,其具体内容如下:
(一)征集对象:截至2023年10月19日交易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股东。
(二)征集时间:2023年10月20日至2023年10月23日(每日上午10:00—11:30,下午13:30—17:00)。
(三)征集方式:采用公开方式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公告进行投票权征集行动。
(四)征集程序和步骤
1、股东决定委托征集人投票的,应按本公告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2、向征集人委托的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提交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本次征集投票权由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签收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
(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其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证券账户卡复印件;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提供的所有文件应由法人代表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2)委托投票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证券账户卡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人代表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3、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并按本公告指定地址送达;采取挂号信或特快专递方式的,收到时间以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收到时间为准。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为: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川和路55弄张江人工智能岛11号楼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201210
联系电话:021-60969707
联系人:周阳帅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字样。
(五)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审核,全部满足下述条件的授权委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1、已按本公告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股东已按本公告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5、未将征集事项的投票权委托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行使。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不相同的,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收到时间先后顺序的,由征集人以询问方式要求授权委托人进行确认,通过该种方式仍无法确认授权内容的,该项授权委托无效。
6、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但对征集事项无投票权。
(六)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征集人可按照以下办法处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行使并出席会议,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若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未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对征集人的委托为唯一有效的授权委托。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意、反对、弃权中选其一项打“√”,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无效。
(七)由于征集投票权的特殊性,对授权委托书实施审核时,仅对股东根据本公告提交的授权委托书进行形式审核,不对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上的签字和盖章是否确为股东本人签字或盖章或该等文件是否确由股东本人或股东授权委托代理人发出进行实质审核。符合本公告规定形式要件的授权委托书和相关证明文件均被确认为有效。
附件: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征集人:王延峰
2023年9月29日
附件:
云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为本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云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云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云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王延峰先生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云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投票权。本人/本公司对本次征集投票权事项的投票意见:
注:委托人应当就每一议案表示授权意见,具体授权以对应格内“√”为准,对于同一议案,只能在一处打“√”,选择一项以上或未填写视为授权委托无效。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股东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股数:
委托股东证券账户号:
签署日期: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云从科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
证券代码:688327 证券简称:云从科技 公告编号:2023-049
云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云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3年9月28日在上海市浦东新区川和路55弄张江人工智能岛11号楼4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已于2023年9月2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周曦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董事刘佳先生以及独立董事周斌、王延峰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云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表决,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议案1《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格,在为公司提供2022年度审计服务工作中,能够按照独立审计准则实施审计工作,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2022年度的相关审计工作。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延续性,董事会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2023年度审计服务。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云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7)。
议案2:《关于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选聘(含续聘、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审计工作和财务信息的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云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云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议案3:《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与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核心团队人员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定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拟向激励对象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李继伟先生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并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云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和《云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公告编号:2023-051)。
议案4:《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李继伟先生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并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云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议案5:《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相关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与激励对象签署《限制性股票激励协议书》;
(5)授权董事会在限制性股票授予前,将员工放弃认购的限制性股票份额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
(6)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归属条件、归属数量进行审查,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7)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是否可以归属;
(8)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时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归属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订《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9)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所涉及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作废处理,办理已身故的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继承事宜;
(10)授权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1)授权董事会实施本次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股东大会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财务顾问、收款银行、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4、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李继伟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并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
议案6:《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3年10月26日下午14:30在上海市浦东新区川和路55弄张江人工智能岛11号楼会议室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云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48)。
特此公告。
云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29日
证券代码:688327 证券简称:云从科技 公告编号:2023-050
云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云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3年9月28日在上海市浦东新区川和路55弄张江人工智能岛11号楼4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已于2023年9月2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夏风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其中监事赵捷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云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表决,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同时,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有利于增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技术(业务)骨干人员对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责任感,更好地调动员工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实现公司发展规划目标。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并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云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和《云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公告编号:2023-051)。
2、《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能保证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考核指标科学、合理,具有全面性、综合性及可操作性,对激励对象具有约束效果,能够达到本激励计划的考核目标,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建立股东与公司员工之间的利益共享与约束机制。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并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云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3、《关于核实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下列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综上所述,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内人员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天。监事会将于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前5日披露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其公示情况的说明。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特此公告。
云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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