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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披露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后的 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1298         证券简称:青岛港         公告编号:临2023-03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本次交易基本情况

  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山东港口日照港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日照港油品码头有限公司100%股权、日照实华原油码头有限公司50.00%股权、日照港融港口服务有限公司100%股权和山东港口烟台港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烟台港股份有限公司67.56%股权、烟台港集团莱州港有限公司60.00%股权、山东联合能源管道输送有限公司53.88%股权、烟台港航投资发展有限公司64.91%股权、烟台港运营保障有限公司100%股权,并以询价的方式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预计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

  二、本次交易进展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A股股票(证券简称:青岛港,证券代码:601298)自2023年6月28日开市起停牌,停牌时间不超过10个交易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28日披露的《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停牌公告》(临2023-014)。

  停牌期间,公司积极组织相关各方推进本次交易的相关工作。2023年6月3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交易的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1日披露的相关公告。2023年7月1日,公司披露了《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以下简称“《重组预案》”)及《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的一般风险提示暨公司股票复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15)等相关文件,公司A股股票于2023年7月3日开市起复牌。

  2023年7月13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下发的《关于对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23】0894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14日披露的《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20)。

  公司就《问询函》中所涉及事项逐项进行了认真的核查、分析和研究,对《问询函》中有关问题向上海证券交易所进行了回复,对《重组预案》作了相应修订,并于2023年7月27日披露了《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的问询函>的回复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25)、《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修订稿)》等相关文件。

  2023年7月29日,公司披露了《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披露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后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27)。

  2023年8月29日,公司披露了《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披露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后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36)。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有关各方正在有序推进本次交易的相关工作,后续公司将根据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需获得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准或核准。本次交易能否获得相关部门的批准或核准存在不确定性,有关信息均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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