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15 证券简称:中国东航 公告编号:临2023-05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航”)第九届董事会第24次普通会议根据《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经副董事长李养民召集,于2023年9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参加会议的董事确认会前均已收到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和会议资料。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参加本次会议的董事已达法定人数,会议合法有效。
公司副董事长李养民,董事唐兵、林万里,独立董事蔡洪平、董学博、孙铮、陆雄文,职工董事姜疆审议了有关议案,一致同意并作出以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聘任万庆朝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二、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引进国产飞机的议案》。
同意公司引进100架C919飞机并与中国商用飞机有限责任公司签署相关购机协议。本议案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9月28日
证券代码:600115 证券简称:中国东航 公告编号:临2023-051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32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32次会议,经监事会主席郭丽君召集,于2023年9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参加会议的监事确认会前均已收到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和材料。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参加本次会议的监事已达法定人数,会议合法有效。
监事会主席郭丽君,监事方照亚、周华欣审核了有关议案,一致同意并作出如下决议:
审核通过《关于公司引进国产飞机的议案》。
特此公告。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9月28日
证券代码:600115 证券简称:中国东航 公告编号:临2023-053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24次普通会议于2023年9月28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同意聘任万庆朝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上述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聘用的提名程序合法,万庆朝先生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任职资格,能胜任该岗位的职责要求,相关聘任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特此公告。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9月28日
附件:
万庆朝先生简历
万庆朝先生,52岁,现任本公司党委常委,中国东方航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东航集团”)副总经理、党组成员。万先生于1995年7月加入民航业,曾任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国航”)运控中心运行主任、运行管理高级经理等职。2011年3月至2017年3月任中国国航运行控制中心副总经理、党委委员,兼公司运行执行官,2017年3月至2018年4月任中国国际航空内蒙古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副总经理,2018年4月至2023年5月任中国国际航空内蒙古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2017年3月至2019年1月兼任中国国际航空内蒙古有限公司安全总监,2023年5月至2023年8月任深圳航空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总裁、党委副书记,2023年8月起任中国东航集团党组成员,2023年9月起任中国东航集团副总经理。万先生毕业于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工商管理专业,研究生学历,拥有高级工程师职称。
证券代码:600115 证券简称:中国东航 公告编号:临2023-052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飞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9月28日与中国商用飞机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商飞公司”)签订《C919飞机买卖协议》,向商飞公司购买100架C919飞机(以下简称“购买飞机交易”)。上述100架飞机计划于2024年至2031年分批交付于公司。
●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交易实施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购买飞机交易基本情况
1. 交易概述
公司于2023年9月28日与商飞公司在中国上海签订《C919飞机买卖协议》,向商飞公司购买100架C919系列飞机。
2. 交易相对方
(1)名称:中国商用飞机有限责任公司
(2)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张杨路 25 号
(4)法定代表人:贺东风
(5)经营范围:民用飞机及相关产品设计、研制、生产、改装、试飞、销售、维修、服务、技术开发和咨询服务;与民用飞机生产、销售相关的租赁和金融服务;从事业务范围内的投融资业务;劳务合作;经营国家批准或允许的其他业务;经营公司或代理所属单位的进出口业务;承接飞机零部件的加工生产任务;外贸流通经营、国际合作、对外工程承包和对外技术等业务。
3. 交易标的
本次购买飞机交易的标的为100架C919飞机(基本型)。
4. 审议程序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24次普通会议审议批准,与会董事表决一致通过。本次购买飞机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协议金额及定价情况
本次购买的100架C919飞机的目录价格合计约为99.00亿美元(公开市场报价,2023年目录价格)。商飞公司给予公司较大幅度的价格优惠,因此,该批次飞机的实际价格显著低于上述目录价格。
本次交易协议根据一般商业及行业惯例,由公司和商飞公司按公平原则协商确定。公司确认在本次交易中所获的价格优惠公平合理。本次交易所获得的价格优惠与公司以往类似交易所获得的优惠相当。公司亦相信本次交易所获价格优惠对公司未来整体营运成本并无重大的影响。
按本次交易协议签署日当天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兑美元中间价汇率(1美元兑7.1798元人民币)计算,本次购买100架C919飞机的目录价格约为人民币710.80亿元。上述目录价格包括机身、发动机等。
三、本次交易的资金来源及支付方式
公司拟通过自有资金、商业银行贷款、发行债券及其他融资工具所得资金为本次交易提供资金。本次交易款项分期支付,预计不会对公司的现金流状况和业务运营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交易所涉金额将以美元计价、人民币结算。具体支付方式为公司先分期支付部分预付款,然后公司于每架飞机交付日再付清余款。
四、交付时间和对公司运力的影响
本次购买的100架C919飞机计划于2024年至2031年分批交付于本公司,其中,2024年计划交付5架,2025年至2027年每年计划交付10架,2028年至2030年每年计划交付15架,2031年计划交付20架。公司未来可能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运力规划调整该飞机交易项下飞机的具体引进时间和机型。
五、进行购买飞机交易的理由及预期对公司的益处
2023年以来,航空客运市场呈现稳步恢复的良好态势。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提前做好运力储备,更好应对未来航空市场需求及行业竞争。在本次引进飞机交付期间,公司大量存量窄体客机因机龄较大以及租赁到期等原因将陆续退出机队,本次交易将起到对存量飞机的有效运力补充,符合公司中长期机队规划的发展需要。本次交易有利于优化公司窄体机机队结构,形成一定规模的国产机队规模化运营。结合公司航网规划目标,本次飞机引进后将主要投放至公司主基地市场及重要商务、旅游干线市场,努力提升整体收益水平。
公司董事认为,本次购买飞机交易系根据一般商业及行业惯例达成,有利于公司提前做好运力储备,进一步优化机队结构、补充窄体机运力、提升整体竞争实力。交易条款是公平合理的,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机队规划和全体股东利益。
特此公告。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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