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 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3010          证券简称:若羽臣          公告编号:2023-07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若羽臣”)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2、本次拟解除限售股份限售起始日期为2020年9月25日,发行时承诺的持股期限为36个月;

  3、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拟上市流通日为2023年10月10日(星期二);

  4、本次拟解限股东数量为3名,本次拟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48,667,048股,占公司现有总股本122,329,340股的39.7836%。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概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648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20]894号)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0,430,000股,并于2020年9月25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首次公开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91,269,840股,首次公开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121,699,840股,其中包括有限售条件流通股91,269,84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30,430,000股,目前尚未解除限售的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数量为48,667,048股。

  (二)公司上市后股本变动情况

  公司于2023年8月2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等议案,本次实际行权人数共105人,实际行权数量629,500份,因期权激励行权公司总股本增加629,500股,公司总股本由121,699,840股变更为122,329,340股,公司本次行权新增股份的上市流通时间为2023年9月19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14日披露的《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2)。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122,329,340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72,278,54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9.0852%;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50,050,798股(含高管锁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0.9148%,其中首发前限售股48,667,048股,占公司总股本39.7836%。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共计3名,分别为王玉、天津若羽臣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天津若羽臣”)、王文慧,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总数48,667,04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9.7836%。

  (一)上述股东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说明书》《关于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回购报告书》中所作的承诺一致,具体内容如下:

  

  

  

  

  

  (二)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在公司收购和权益变动过程中做出的承诺:无。

  (三)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后续追加的承诺:除上述表格所述内容外,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后续不存在追加的承诺。

  (四)法定承诺和其他承诺: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公司上述股东所持有的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

  承诺变更情况:除上述承诺外,上述股东不涉及承诺变更的情况。

  (五)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了做出的上述各项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形。

  (六)资金占用及违规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也不存在公司对其违规担保的情形。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2023年10月10日(星期二)。

  2、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48,667,048股,占公司无限售条件股份的67.3326%,占公司现有总股本122,329,340股的39.7836%。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共计3名。

  4、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注①:王玉先生、天津若羽臣、王文慧女士构成一致行动关系,王玉先生与王文慧女士系夫妻关系,天津若羽臣系由王玉、王文慧夫妇共同设立的有限合伙企业,王玉、王文慧分别持有天津若羽臣99%、1%财产份额,本次解禁后仍需遵守持有上市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持股变动的相关规定以及作出的股份减持相关承诺。

  注②: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王玉先生在公司担任董事长、总经理职务,王文慧女士担任董事职务,在其所持股份解除限售后将遵守董监高相关持股规定及其承诺“本人在公司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公司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00%”。

  注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玉先生所持股份中5,721,000股处于质押状态。

  5、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后,相关股东将自觉遵守其关于股份减持的相关承诺,同时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股东减持情况,督促相关股东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注:最终股本变动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数据为准。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事项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数量和上市流通时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限售承诺;

  3、本次限售股份流通上市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4、国泰君安证券对公司本次限售股份解禁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4、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9月29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