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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 及解除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08        证券简称:沧州明珠         公告编号:2023-08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截至2023年9月26日收盘后,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河北沧州东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塑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于立辉、赵明合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已超过80%; 2023年9月27日东塑集团办理解除质押业务后,该比例降至70.65%,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近日接到控股股东东塑集团函告,获悉东塑集团将所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业务,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2、本次质押后累计质押情况

  本次质押后,东塑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股份质押情况如下:

  

  二、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2、解除质押后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东塑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股份质押情况如下:

  

  三、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融资不用于满足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需求。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东塑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半年及一年内到期(含本次质押/解质押业务)的质押股份数量均为122,430,00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比例37.54%,占公司总股本比例7.32%,对应融资余额为28,596.70万元。东塑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由此产生的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还款资金来源为其营业收入、股票分红、投资收益及其他收入等,不存在偿债风险。

  3、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4、本次股份质押事项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不产生实质性影响;本次股份质押不涉及业绩补偿义务履行。

  5、控股股东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河北沧州东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注册地址:河北省沧州市运河区新华西路13号

  法定代表人:赵如奇

  注册资本:10,887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1998年3月6日

  实际控制人:于桂亭

  经营范围:金属材料(不含稀贵金属)、木材、化工原料(不含化学危险品)、家具的批发、零售;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相关技术的进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的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房屋租赁;仓储服务。(下列范围限分支机构经营):烟酒(限零售);餐饮、住宿、文化娱乐、美容美发、洗浴洗衣服务;花卉、食品饮料的批发、零售;物业服务;会议服务;餐饮设备租赁;酒店管理;停车服务。

  东塑集团最近一年又一期的合并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东塑集团当前各类借款总余额为55.03亿元 ,未来半年内需偿付的上述债务金额为7.73亿元。东塑集团最近一年不存在大额债务逾期,不存在主体和债项信用等级下调的情形,也不存在因债务问题涉及的重大诉讼或仲裁情况。东塑集团资信状况良好,具有一定的资金实力、有一定的可利用融资渠道及授信额度,暂不存在短期偿债风险。

  6、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

  于立辉,男,中国籍,住所为河北省沧州市运河区解放中路****,最近三年担任沧州威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沧州中自机械科技有限公司、沧州明珠隔膜科技有限公司、芜湖明珠隔膜科技有限公司、芜湖明珠制膜科技有限公司董事职务;担任沧州渤海电力实业有限公司、沧州海泰商务有限公司、沧州神话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监事职务,担任沧州威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沧州中自机械科技有限公司、沧州海泰商务有限公司、沧州颐和神话大酒店有限公司、沧州渤海电力实业有限公司等公司股东。资信良好,不存在偿债风险。    赵明,男,中国籍,住所为河北省沧州市运河区解放西路****,最近三年担任沧州渤海电力实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职务,担任沧州海泰商务有限公司经理职务,担任沧州颐和神话大酒店有限公司监事职务,担任沧州威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沧州海泰商务有限公司、沧州神话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沧州渤海电力实业有限公司、沧州颐和神话大酒店有限公司等公司股东。资信良好,不存在偿债风险。

  7、本次股份质押融资资金拟用于东塑集团自身经营,因东塑集团与质权人协商于质押放款前提前解除质押,本次股份质押无需还款。

  8、2022年度及2023年1-6月,东塑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与公司未发生非经营性资金往来,期间发生的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等事项均按照相关规定经过审议后进行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媒体披露的相关定期公告和临时公告。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9、控股股东东塑集团质押高比例主要原因为自身经营需要。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东塑集团所质押的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若后续出现平仓风险,将会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补充其他质押物、提前还款等措施应对风险。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股份质押情况及质押风险情况,并按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2、持股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名单;

  3、证券质押及解除质押证明。

  特此公告。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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