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61 证券简称:立航科技 公告编号:2023-038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立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3年9月28日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3年10月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公司监事会主席李军主持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成都立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应有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良好的诚信状况,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因此,监事会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与上年相同,其中: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人民币80万元(含税),2023年度内控审计费用为人民币30万元(含税)。
表决情况:同意票3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成都立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9)。
特此公告。
成都立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0月9日
证券代码:603261 证券简称:立航科技 公告编号:2023-037
成都立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立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3年9月28日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3年10月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到董事5名,实到董事5名,公司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刘随阳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成都立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独立董事并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陈恳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同时担任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决策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送有关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材料,已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成都立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9)。
(三)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成都立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
(四)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 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成都立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41)。
根据《成都立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以上第1-3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成都立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9日
证券代码:603261 证券简称:立航科技 公告编号:2023-039
成都立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及内控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都立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年10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止2022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49人,注册会计师1,49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660人。
信永中和2022年度业务收入为39.35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9.34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8.89亿元。2022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66家,收费总额4.62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采矿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37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截止2023年6月30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1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0次。3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人次、行政处罚6人次、监督管理措施23人次、自律监管措施5人次和纪律处分0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唐松柏先生,2006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6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4家。
拟担任质量复核合伙人:徐伟东先生,2000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3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超过 5 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佘爱民先生,2004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8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3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3、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110万元(含内控审计费用30万元),系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信永中和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评估,认为信永中和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在对公司 2022 年年报审计工作中,能够尽职、尽责,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履行了必要的审计程序,实事求是的发表相关审计意见,能够满足公司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
因此,我们同意聘请信永中和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进行审计,审计服务的收费以信永中和各级别工作人员在本次工作中所耗费的时间为基础计算。
(二)公司独立董事对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发表独立意见认为,信永中和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及子公司审计工作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同意聘请信永中和对公司 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进行审计,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须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成都立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9日
证券代码:603261 证券简称:立航科技 公告编号:2023-040
成都立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独立董事
并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成都立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年10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独立董事并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于补选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情况
鉴于公司独立董事陈国友先生已申请辞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及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相应职务。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后,公司于 2023年10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独立董事并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同意提名陈恳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在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后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目前,候选人陈恳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候选人任职资格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 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
本次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经审阅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简历,未发现独立董事候选人陈恳先生有《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亦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独立董事候选人陈恳先生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
因此,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补选陈恳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成都立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9日
附件:
陈恳先生:1954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1987年12月至1990年9月在四川大学机械系担任副教授,1990年9月至1995年2月在美国伊利诺伊斯和普渡大学担任客座教授和博士后研究员,1995年2月至今历任清华大学制造工程所所长、机械学位委员会主席、航空先进制造装备及自动化联合研究中心主任、清华天津高端装备院专业委员会主席和机器人工程所所长、智能无人机系统交叉研究中心副主任。现拟任成都立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证券代码:603261 证券简称:立航科技 公告编号:2023-041
成都立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10月24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10月24日 15点00分
召开地点:成都市青羊区广富路8号青羊工业总部基地C区10栋9层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10月24日至2023年10月2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信息分别详见公司于2023 年9月22日、2023 年10月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3年10月23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登记手续的,视为放弃出席会议资格。
(二)登记地点:成都市青羊区广富路8号青羊工业总部基地C区10栋9层证券部。
(三)登记方式: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应持相关证明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办理登记,须在登记时间2022年10月23日下午16:00点前送达,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联系电话及“股东大会”字样。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 1)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
3、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一)与会股东住宿及交通费自理。
(二)本次会议现场会议预计半天。
(三)已办理会议登记的参会股东(或股东代表)请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及股东账户卡原件,以备律师验证,并提前30分钟到会场办理手续。
(四)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母鹏路 徐凤
电话:028-86253596
特此公告。
成都立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报备文件
《成都立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成都立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10月2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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