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10 证券简称:东方园林 公告编号:2023-06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0年11月2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山东希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山东希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希元”)借款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020年11月27日,山东希元与德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州银行”)签署了《固定资产借款合同》,借款金额15,000万元,借款期限三年。公司就该笔借款事项签署了《保证合同》。由于山东希元未能及时支付利息,德州银行提前收回贷款,并向法院提起诉讼。
上述担保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关于为山东希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05)、《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43)。
二、担保解除情况
前述事项发生后,公司积极与债权人、山东希元沟通协商。近日,公司获悉该笔借款已结清,公司对该笔担保业务的担保责任已解除。
三、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305,298.57万元,占2022年末公司经审计净资产的62.24%。其中,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之间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199,443.58万元,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105,854.99万元,占2022年末公司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分别为40.66%和21.58%。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十月八日
证券代码:002310 证券简称:东方园林 公告编号:2023-064
债券代码:149263 债券简称:20东林G1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累计诉讼及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则的要求,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累计的诉讼事项进行了统计,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累计诉讼的基本情况
截至2023年9月30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的诉讼涉案金额合计约为人民币226,493.40万元(含公司作为原告的应收账款清收案件),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6.17%。公司对近期诉讼涉案金额较大或影响较大的案件进行公告,新增案件及具体进展情况详见附表《诉讼情况统计表》。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单项涉案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重大诉讼事项。
二、对公司的影响及其他情况说明
1、截至2023年9月30日,除本次附表披露的诉讼以外,前次披露的案件暂无最新进展。除已披露诉讼外(含前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其他诉讼涉案金额共约38,871.73万元,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92%,主要为公司作为被告的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和公司作为原告的应收账款清收案件等。
2、据统计,近三年已经结案的公司作为被告的被诉案件中,案件审减率(即(原告起诉标的金额-生效判决确定金额)/原告起诉标的金额)分别为54.7%、54.0%和42.0%。鉴于本次披露的相关诉讼尚未完结,暂时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十月八日
附表:诉讼情况统计表
注:除本次附表披露的诉讼以外,前次披露的案件暂无最新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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