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21 证券简称:东岳硅材 公告编号:2023-07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合作框架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2021年7月13日,山东东岳有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罗甸县人民政府签订《罗甸县工业硅矿热炉项目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项目合作框架协议》”),公司计划在罗甸县投资建设8台33000kVA矿热炉、配套环保设施及余热发电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披露《关于与罗甸县人民政府签订工业硅矿热炉项目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9)。
二、项目进展情况
《项目合作框架协议》签署后,公司与罗甸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就本次合作项目的细节进行了充分的沟通与协商。截至目前,由于市场及行业环境发生变化,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后,为优化公司资源配置,降低投资风险,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经与罗甸县人民政府友好协商,双方决定终止本次合作项目并签署《罗甸县工业硅矿热炉项目解除协议》,协议解除后,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已经产生的费用由双方自行承担。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罗甸县人民政府签署的《项目合作框架协议》仅为意向合作的框架约定,双方并未就本次合作项目签署正式合作协议及其他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项目合作框架协议》的终止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项目终止后,公司将注销项目实施主体贵州新益硅材科技有限公司。本次项目终止后,公司仍将贯彻既定经营发展战略,专注主营业务发展,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和综合实力。
四、备查文件
《罗甸县工业硅矿热炉项目解除协议》
特此公告。
山东东岳有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十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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