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716 证券简称:塞力医疗 公告编号:2023-097
债券代码:113601 债券简称:塞力转债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全体监事均亲自出席本次监事会;
● 无监事对本次监事会议案投反对/弃权票;
● 本次监事会全部议案已获通过。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3年10月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德先生主持,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四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议案内容:鉴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第四个解除限售期公司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成,公司按照规定回购全体激励人员第四期股权激励授予部分,同时,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73名激励对象以及预留部分授予的6名激励对象均符合回购条件。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积极性和稳定性。监事会同意公司董事会回购注销上述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777,634股限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四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9)。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共3票,其中同意票为3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 为0票。
特此公告。
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0月10日
证券代码:603716 证券简称:塞力医疗 公告编号:2023-099
债券代码:113601 债券简称:塞力转债
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四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
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四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对79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777,634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公司已于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故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对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的基本情况
1、2019年8月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其他议案,公司实施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获得批准。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公开征集投票权。公司监事会对股权激励对象名单出具了核查意见,认为股权激励对象名单符合相关规定。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
2、2019年8月19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出具的《关于公司2019年股权激励对象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的说明》,公司对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时间为自2019年8月8日起至2019年8月17日止,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针对本次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3、2019年8月23日,公司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其他议案。基于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有权决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对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等;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项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数量、授予价格进行调整;对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和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可以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有权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解除限售,办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限售等有关事宜。
4、2019年9月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部分的授予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时监事会对本次首次授予及预留部分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
5、2019年9月3日,对拟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的公示情况并结合监事会的核查结果,公司公告了《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其中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为2019年9月2日,首次授予数量为4,615,000股,授予价格为8.30元/股,授予人数为111名;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首次授予日为2019年9月2日,授予数量为438,530股,授予价格为8.35元/股,授予人数为11名。
6、2019年9月12日,公司公告了监事会出具的《关于公司2019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权益授予激励对象人员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的说明》,公司对预留权益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时间为自2019年9月2日起至2019年9月11日止,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针对本次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7、2019年10月16日,除3名激励对象放弃认缴限制性股票,涉及股数9,000股外,公司完成了首次授予108名激励对象4,606,000股限制性股票,授予11名激励对象438,530股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登记手续,并于2019年10月19日公告了《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结果的公告》;
8、2020年9月15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解除限售条件成就、调整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9、2021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19年激励计划中未授予部分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注销在确定授予日后3名激励对象放弃认缴的9,000股限制性股票。
10、2021年9月1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对不符合激励条件的1,501,882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11、2022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对不符合激励条件的1,416,132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依据、数量及价格
1、回购注销的依据
鉴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第四个解除限售期公司业绩考核目标未完成,公司按照规定回购全体激励人员第四期股权激励授予部分,同时,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73名激励对象以及预留部分授予的6名激励对象均符合回购条件。综上,根据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以及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拟回购注销上述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合计777,634股。
2、回购注销的数量及价格
本次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回购注销数量共计777,634股。根据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因公司未满足业绩考核目标而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公司于2020年5月20日召开的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2019年度权益分派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0元(含税),现金分红现已实施完成。2020年9月16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调整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9),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回购价格调整为8.22元/股,预留权益授予部分的回购价格调整为8.27元/股。
因此根据激励计划,因公司未满足业绩考核目标对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数量为719,250股,回购价格为8.22元/股加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因公司未满足业绩考核目标对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数量为58,384股,回购价格为8.27元/股加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
三、预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的股本结构变化情况
注:以上股本结构变化情况以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目前的202,100,979股变更为201,323,345股,公司将依法履行相应的减资程序。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四、本次回购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及财务状况产生影响。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勤勉尽职,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经审议认为:上述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回购注销上述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777,634股限制性股票。
六、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该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第四个解除限售期公司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成,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积极性和稳定性。监事会同意公司董事会回购注销上述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777,634股限制性股票。
七、律师法律意见
公司本次股权激励事项聘请的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出具相关法律意见如下: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和《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本次回购注销尚需根据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就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宜所引致的公司注册资本减少,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
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10日
证券代码:603716 证券简称:塞力医疗 公告编号:2023-100
债券代码:113601 债券简称:塞力转债
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注销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四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及《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及公司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本次拟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777,634股。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四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9)。
在全部完成注销后,公司总股本将由202,100,979股变更为201,323,345股,注册资本由人民币202,100,979元变更为人民币201,323,345元。因公司可转债处于转股期,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后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情况以实际登记的为准。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
二、关于公司本次减资无需召开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的说明
根据《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第三章 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权限范围”的规定,公司因股权激励导致回购股份减资的情形无需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因此,公司及债券持有人无需就此次减资召集并召开可转债债券持有人会议。
三、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注销减少注册资本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湖北省武汉市东西湖区金山大道1310号
2、申报时间:2023年10月10日起45天内(工作日的 9:00-11:30;14:00-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3、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或快递公司发出日为准;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邮件日为准,请在邮件标题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4、联系人:证券部
5、联系电话:027-83386378
6、邮件地址:ir@thalys.net.cn
特此公告。
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10日
证券代码:603716 证券简称:塞力医疗 公告编号:2023-101
债券代码:113601 债券简称:塞力转债
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等最新相关法律法规的调整,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改。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因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四期目标未达成,根据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以及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拟回购注销上述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合计777,634股股票。公司将在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递交回购注销申请后再行依法办理公司章程“注册资本”及“股份总数”的相应条款变更及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预计本次限制性股票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202,100,979股变更为201,323,345股,注册资本由202,100,979元变更为201,323,345元。
一、公司上述变更所涉及的具体章程本次主要修订如下:
以上修改内容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定内容为准,具体《公司章程》修订版详见公司章程全文。
二、其他事项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人员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后办理公司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修改公司章程事项为特别决议事项,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且经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特此公告。
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10日
证券代码:603716 证券简称:塞力医疗 公告编号:2023-102
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10月2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10月25日 14点00 分
召开地点: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A栋A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10月25日
至2023年10月2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于2023年10月1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参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登记或报到时需要提供以下文件: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2)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有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单位的,还应持有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2、参会登记时间:2023年10月24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
3、地点:公司证券部(湖北省武汉市东西湖区金山大道1310号证券部)
4、股东可采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进行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传真
或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请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联系电话。
六、 其他事项
(一)出席本次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二)联系方式公司联系地址:武汉市东西湖区金山大道1310号C栋3楼
证券部联系电话:027-83386378
传真:027-83084202
联系人:证券部
邮政编码:430040
特此公告。
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1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10月2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716 证券简称:塞力医疗 公告编号:2023-096
债券代码:113601 债券简称:塞力转债
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全体董事均出席本次董事会;
● 无董事对本次董事会议案投反对/弃权票;
● 本次董事会全部议案已获通过。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9月28日以邮件方式发送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23年10月9日在公司A栋C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8人。会议由董事长温伟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董事会经过了适当的通知程序,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及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关于不向下修正“塞力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议案内容:公司本次不向下修正“塞力转债”转股价格,同时在未来三个月内(即2023年10月10日至2024年1月9日),如再次触发“塞力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从2024年1月10日开始重新起算,若再次触发“塞力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塞力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权利。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不向下修正“塞力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8)。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共8票,其中同意票为8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 为0票。
(二) 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四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四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9)。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共8票,其中同意票为8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 为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01)。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共8票,其中同意票为8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102)。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共8票,其中同意票为8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特此公告。
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10日
证券代码:603716 证券简称:塞力医疗 公告编号:2023-098
债券代码:113601 债券简称:塞力转债
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不向下修正“塞力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截至2023年10月9日,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价已出现《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公司A股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85%”的情形,已触发“塞力转债”向下修正条款。经2023年10月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审议决定本次不向下修正“塞力转债”转股价格,且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个月内(即2023年10月10日至2024年1月9日),如再次触发“塞力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
● 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满三个月后,若再次触发“塞力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届时公司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塞力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权利。下一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的期间从2024年1月10日重新起算。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033号)核准,公司于2020年8月21日公开发行了543.31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54,331万元,期限6年。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0】306号文同意,公司54,331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0年9月15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塞力转债”,债券代码“113601”。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和公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本次发行的“塞力转债”自2021年3月1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转股期起止日期为2021年03月01日至2026年08月20日,“塞力转债”的转股价格未做调整,为16.98元/股。
二、关于不向下修正转股价格的具体内容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间,当公司A股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
2023年3月10日,“塞力转债”触发《募集说明书》中规定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公司已于当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决定不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同时在未来六个月内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在此期间之后(2023年9月11日开始重新起算),若再次触发“塞力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塞力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权利。
截至2023年10月9日,公司A股股价已出现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之情形,已触发“塞力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2022年7月29日发布的《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2号——可转换公司债券》规定,在转股价格修正条件触发当日,上市公司应当召开董事会审议决定是否修正转股价格,在次一交易日开市前披露修正或者不修正可转债转股价格的提示性公告,并按照募集说明书或者重组报告书的约定及时履行后续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司不修正转股价格的,下一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的期间从本次触发修正条件的次一交易日重新起算。
截至目前,“塞力转债”发行上市时间较短,剩余存续期限较长,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从公平对待所有投资者的角度出发,综合考虑公司的基本情况、股价走势、市场环境等多重因素,以及对公司的长期发展潜力与内在价值的信心,为维护全体投资者的利益,决定本次不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同时在未来三个月内(2023年10月10日至2024年1月9日),如再次触及可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从2024年1月10日开始重新起算,若再次触发“塞力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塞力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权利。
“塞力转债”转股期起止日期为2021年03月01日至2026年08月20日,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10日
证券代码:603716 证券简称:塞力医疗 公告编号:2023-103
债券代码:113601 债券简称:塞力转债
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湖北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8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出具的《湖北证监局关于对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温伟、王政、蔡风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3]39号)(以下简称“警示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警示函内容
“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温伟、王政、蔡风:
经查,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塞力医疗或公司)存在如下违规事实:
公司于2023年4月4日披露公告,前期公司控股子公司山东润诚医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润诚)与合作方鞠星国共同投资成立淄博塞力斯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淄博塞力斯),其中山东润诚持有51%股份,鞠星国持有49%股份。2022年1月,山东润诚根据前期约定,将持有的淄博塞力斯51%股份无偿转让给鞠星国指定的第三方山东世纪开源科技信息有限公司。根据塞力医疗公告,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对公司2022年度合并报表归母净利润影响约为-1200万元,占公司上一年经审计净利润的24.24%。但公司未就该关联交易事项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迟至2023年4月3日才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淄博塞力斯股权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对上述事项进行审议并披露。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2019年修订)第八十条第二款第(三)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以下简称《信披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一)项二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温伟作为上市公司董事长、王政作为总经理、蔡风作为董事会秘书未按照《信披办法》第四条、第五十一条的规定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依据《信披办法》第五十二条等规定,我局决定对塞力医疗和温伟、王政、蔡风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公司应充分吸取教训,杜绝此类行为再次发生。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的,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二、相关情况说明
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警示函后,高度重视警示函中提出的问题,公司及相关人员会认真吸取教训,切实加强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学习,不断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及信息披露质量,杜绝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行政监督管理措施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管理活动。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10日
证券代码:603716 证券简称:塞力医疗 公告编号:2023-104
债券代码:113601 债券简称:塞力转债
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债转股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累计转股情况:截至2023年9月28日,累计已有74.9万元“塞力转债”转为公司普通股,累计转股股数为44,031股,占“塞力转债”转股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218%。
● 未转股可转债情况:截至2023年9月28日,尚未转股的“塞力转债”金额为54,256.1万元,占“塞力转债”发行总量的比例为99.8621%。
● 本季度转股情况:“塞力转债”自2023年7月1日至2023年9月28日期间,累计转股金额为26.2万元,因转股形成的股份数量为15,416股,占“塞力转债”转股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076%。此次可转债转股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因此并未造成公司总股本变动。
一、塞力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033号)核准,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塞力医疗”)于2020年8月21日公开发行543.31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为人民币54,331万元,期限6年。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0】306号文同意,公司54,331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0年9月15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塞力转债”,债券代码“113601”。
根据有关规定和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本次发行的“塞力转债”自2021年3月1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塞力转债”的转股价格未做调整,为16.98元/股。
二、可转债本次转股情况
1、公司本次发行的“塞力转债”的转股期为2021年3月1日至2026年8月20日。
2、2023年7月1日至2023年9月28日期间,累计已有人民币26.2万元“塞力转债”转为公司普通股,累计转股股数15,416股,占“塞力转债”转股前公司总股本的0.0076%。截至2023年9月28日,累计已有人民币74.9万元“塞力转债”转为公司普通股,累计转股股数为44,031股,占“塞力转债”转股前公司总股本的0.0218%。
3、截至2023年9月28日,尚未转股的“塞力转债”金额为54,256.1万元,占“塞力转债”发行总量的比例为99.8621%。
三、股份变动情况
单位:股
注:公司将回购股份作为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来源之一,并优先使用回购库存股转股,不足部分使用新增发的股票。回购股份作为转股来源生效日期为2021年3月25日。此次可转债转股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因此并未造成公司总股本变动。上述表格中股份变动的原因为公司股权激励股份第三期未达到解锁条件及部分激励对象离职进行股份回购注销形成。
四、其他事项
1、联系部门:证券部
2、电话:027-83386378
3、传真:027-83084202
特此公告。
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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