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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可转债转股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219         证券简称:会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3-053

  转债代码:118028         转债简称:会通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累计转股情况: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会通转债”自2023年6月12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截止2023年9月30日,“会通转债”累计有人民币10,000元已转换为公司股票,转股数量为1,071股,占“会通转债”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0.0002%。

  ● 未转股可转债情况:截止2023年9月30日,“会通转债”尚未转股的可转债金额为829,990,000元,占“会通转债”发行总量的99.9988%。

  ● 本季度转股情况:自2023年7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期间,“会通转债”共有人民币0元已转换为公司股票,转股数量为0股,占“会通转债”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0.0000%。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上市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456号)同意注册,公司于2022年12月6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8,300,000张,每张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总额830,000,000.00元。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即自2022年12月6日起,至2028年12月5日止。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2〕359号文同意,公司830,000,000.00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3年1月4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会通转债”,债券代码“118028”。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本次发行的“会通转债”自2023年6月12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转股期间为2023年6月12日至2028年12月5日,“会通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9.33元/股。“会通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如下:因公司实施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自2023年8月2日起“会通转债”转股价格将从9.33元/股调整为9.31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26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调整“会通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4)。

  二、可转债本次转股情况

  “会通转债”的转股期自2023年6月12日起到2028年12月5日止。自2023年7月1日起至2023年9月30日,“会通转债”共有人民币0元已转换为公司股票,转股数量为0股,占“会通转债”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0.0000%。

  截止2023年9月30日,“会通转债”累计有人民币10,000元已转换为公司股票,转股数量为1,071股,占“会通转债”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0.0002%。

  截止2023年9月30日,“会通转债”尚未转股的可转债金额为人民币829,990,000元,占“会通转债”发行总量的99.9988%。

  三、股本变动情况

  单位:股

  

  四、其他

  投资者如需了解“会通转债”的其他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于2022年12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联系部门:证券部

  联系电话:0551-65771661

  电子邮箱:investor@orinko.com.cn

  特此公告。

  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10日

  

  证券代码:688219        证券简称:会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3-052

  转债代码:118028        转债简称:会通转债

  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因公司经营管理需要,经公司总经理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董事会审议通过了《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同意聘任杨勇光先生、王广敬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杨勇光先生、王广敬先生具备履行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以及相关素质,能够胜任岗位要求,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杨勇光先生、王广敬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杨勇光先生、王广敬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也未曾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未发现其存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本次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相关事宜,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综上,我们一致同意聘任杨勇光先生、王广敬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特此公告。

  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10日

  附件:

  副总经理候选人简历

  杨勇光,男,1982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2004年7月至2013年3月,历任美的集团电机事业部会计、成本经理、派驻合资公司财务负责人;2013年3月至2016年3月,任阿波罗(中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财务总监;2016年4月至2018年1月,任佛山市德方纳米科技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2018年1月至今,任广东圆融新材料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9年7月至今,任公司财务总监;2019年12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杨勇光先生直接持有公司913,112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1988%。杨勇光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况,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王广敬,男,1983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2009年6月至2015年12月,历任合肥会通新材料有限公司营销部门销售专员、销售经理、销售部长;2015年12月至2017年11月,任合肥会通新材料有限公司非汽车材料事业部销售总监;2017年11月至2023年10月,历任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汽车材料事业部销售总监、新市场材料事业部总经理;2023年10月至今,任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营销中心总经理。

  王广敬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况,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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