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01 证券简称:永创智能 公告编号:2023-070
转债代码:113654 转债简称:永02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累计转股情况:截至2023 年9月30日,累计已有人民币80,000元“永02转债”转为公司普通股,累计转股数5,682股,占“永02转债”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0.0012%。
● 未转股可转债情况:截至2023年9月30日,尚未转股的“永02转债”金额为610,467,000元,占“永02转债”发行总量的比例为99.9869%。
● 本季度转股情况:自2023年7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未有“永02转债”转为公司普通股,转股数0股。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812号)核准。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创智能”,“本公司”或“公司”)2022年公开发行了610.547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61,054.70万元。存续期六年。
经上交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2】244号文同意,公司61,054.7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将于2022年9月1日起在上交所挂牌交易,转债简称“永02转债”,转债代码“113654”。
根据有关规定和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该次发行的“永02转债”自2023年2月10日起可转换为本公司股份,转股期的起止日期为2023年2月10日至2028年8月3日,初始转股价格为14.07元/股。因实施权益分派,2023年6月16日,“永02转债”的转股价格由14.07元/股调整为 13.94 元/股(详见公司公告:2023-045)。
二、可转债本次转股情况
(一)本次“永02转债”的转股期间为2023年7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本期间内未有“永02转债”转换为公司股票,累计因转股形成的股份数量为5,682股,占“永02转债”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488,158,811股)的0.0012%。
(二)截至2023年9月30日,公司尚未转股的“永02转债”金额为610,467,000元,占“永02转债”发行总量的比例为99.9869%。
三、股本变动情况
单位:股
四、其他
投资者如需了解“永02转债”的相关条款,请查阅公司于2022年8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募集说明书》全文及摘要。
联系部门:公司证券事务部
电话:0571-28057366
传真:0571-28028609
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9日
证券代码:603901 证券简称:永创智能 公告编号:2023-071
转债代码:113654 转债简称:永02转债
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首次回购股份暨回购股份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截至2023年9月30日,公司尚未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 2023年10月9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133,600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274%,购买的最高价为12.05元/股、最低价为11.96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1,607,172元(不含交易费用)。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9月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拟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人民币2000万元(含)-4000万元(含),回购期限从2023年9月4日至2024年3月3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报告书》(2023-065)。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于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于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日予以公告,现将公司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1、截至2023年9月30日,公司尚未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2、2023年10月9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133,600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274%,购买的最高价为12.05元/股、最低价为11.96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1,607,172元(不含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股份进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说明
公司后续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根据公司董事审议通过的股份回购方案,实施股份回购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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