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03 证券简称:宇环数控 公告编号:2023-062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3年9月27日,宇环数控机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并将拟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宇环数控机床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公司对拟激励对象的公示情况
(1) 公示内容:公司《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姓名及职务;
(2) 公示时间:2023年9月28日至2023年10月8日,共10日;
(3) 公示方式:公司官网(www.yh-cn.com)和内部张贴;
(4) 反馈方式:通过书面或口头形式反馈;
(5) 公示结果:在公示的时限内,没有组织或个人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提出异议或不良反映,无反馈记录。
二、关于公司对拟激励对象的核查方式
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拟激励对象与公司(含全资子公司与控股子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拟激励对象在公司(含全资子公司与控股子公司)担任的职务等。
三、监事会核查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公司对拟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的公示情况并结合监事会的核查结果,监事会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列入本次《激励计划(草案)》激励名单的人员符合《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2、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3、激励对象均为公司实施《激励计划》时在公司(含全资子公司与控股子公司)任职并对公司经营业绩和未来发展有直接影响的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以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未包括公司监事和独立董事,也未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列入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宇环数控机床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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