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98 证券简称:赛隆药业 公告编号:2023-05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取消、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2023年10月9日(星期一)15: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0月9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0月9日9:15-15:00。
(2)会议召开地点:湖南省长沙市长沙县星沙产业基地红枫路1号湖南赛隆药业(长沙)有限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蔡南桂。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 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6人,代表股份115,368,68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550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110,624,89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2.855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4,743,78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6953%。
(2)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3人,代表股份4,743,78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695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人,代表股份4,743,78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6953%。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见证了本次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审议了会议通知中的各项议案,并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方式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5,368,68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743,784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5,368,68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743,784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纪勇健律师、龚雨辰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为:经验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及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赛隆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关于赛隆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赛隆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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