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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债转股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证券代码:605162          证券简称:新中港         公告编号:2023-046

  转债代码:111013          转债简称:新港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累计转股情况:“新港转债”自2023年9月14日进入转股期,截至2023年9月30日,累计有人民币186,000元“新港转债”转换为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累计转股数量为20,587股,占“新港转债”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0.0051%。

  ● 未转股可转债情况:截至2023年9月30日,尚未转股的“新港转债”金额为人民币368,949,000元,占“新港转债”发行总量的99.9496%。

  ● 本季度转股情况:2023年7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期间, 共有人民币186,000元“新港转债”转换为公司股票,转股数量为20,587股,占“新港转债”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0.0051%。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一)可转债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48号)文件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于2023年3月8日公开发行了3,691,35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总额36,913.50万元,债券期限为6年,票面利率第一年为0.30%、第二年为0.50%、第三年为1.00%、第四年为1.50%、第五年为2.20%、第六年为3.00%。

  (二)可转债上市情况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3〕89号文同意,公司36,913.5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3年5月5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新港转债”,债券代码“111013”。

  (三)可转债转股价格情况

  根据相关规定和《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已发行的“新港转债”自2023年9月14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初始转股价格为9.18元/股,最新的转股价格为9.03元/股。转股价格调整情况如下:

  因公司实施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向全体股东每股派送现金股利0.15元(含税),自2023年6月5日起,“新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为9.03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2)。

  二、可转债本次转股情况

  “新港转债”转股期间为:2023年9月14日至2029年3月7日。

  2023年7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期间, 共有人民币186,000元“新港转债”转换为公司股票,转股数量为20,587股,占“新港转债”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0.0051%。

  截至2023年9月30日,累计有人民币186,000元“新港转债”转换为公司股票,累计转股数量为20,587股,占“新港转债”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0.0051%。

  截至2023年9月30日,尚未转股的“新港转债”金额为人民币368,949,000元,占“新港转债”发行总量的99.9496%。

  三、股本变动情况

  本次可转债转股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单位:股

  

  四、其他

  联系人:证券事务部

  联系电话:0575-83122625

  联系邮箱:xzg1129@163.com

  特此公告。

  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10日

  

  证券代码:605162           证券简称:新中港            公告编号:2023-045

  债券代码:111013           债券简称:新港转债

  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召开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3年10月9日(星期一)上午10:00-11:00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以网络互动的方式召开了2023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现将说明会召开情况公告如下:

  一、业绩说明会召开情况

  公司于2023年9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3)。

  2023年10月9日10:00-11:00,公司董事长谢百军先生、总经理谢迅先生、独立董事娄杭先生、财务总监吴建红女士、董事会秘书密志春先生出席本次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进行了交流沟通,并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了回答。

  二、投资者提出的主要问题和公司的回复情况

  问题1:半年报说到,公司2021年、2022年碳排放配额节余量共计38.2359万吨。今年有出售计划吗?

  回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目前公司暂时没有出售该碳排放配额节余量的计划,感谢对公司的关注。

  问题2:今年业绩比去年大幅下降的原因是什么?

  回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2023年上半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下降,主要系2023年上半年煤炭价格下降,公司考虑到下游用户的承受能力及公司长期的发展,积极控制汽价,与去年同期相比,汽价下降幅度大于煤热联动机制的调整幅度,导致报告期供热收入减少。

  问题3:请问公司可转债募投项目80,000Nm?/h空压机项目汽拖部分能否按预计时间投产?项目投产后是否可满足下游客户产能需求?

  回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80,000Nm?/h空压机项目汽拖部分将按计划于近期投产。80,000Nm?/h空压机项目汽拖部分投产后,加上已投运的电拖部分产能,不仅能满足下游空分用户现有生产的需求,而且可满足其二期扩建对压缩空气的需要。同时,也为潜在的压缩空气客户供气打下基础,公司现有印染、医药化工客户均有一定量的压缩空气需求。

  问题4:尊敬的董秘您好,作为一名新中港的投资者我有点好奇贵公司的经营模式和方针,贵公司主要燃料是煤炭,煤炭涨价的时候贵公司因为成本增加利润下降,然而煤炭价格下跌的时候又因为汽价涨幅不够而利润下降,难道贵公司是做慈善的吗?还有贵公司的战略目标是成为区域供热供电中心,现在浙江省供热供电公司就有100多家,贵公司打算如何实现这个目标?最后贵公司作为唯一一家国家标准化示范项目,不打算将技术和方式向全国推广吗?

  回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热电企业与用户关系是紧密的,只有用户好热电企业才好,在煤价爆涨期间以及经济恢复阶段,公司考虑下游客户的承受能力,积极控制汽价,符合公司长期稳定发展的战略。

  公司把“打造成具有规模优势,环保和碳排放强度可与天然气机组相媲美的区域综合能源供应中心和碳中和中心”的区域公用热电联产企业作为的发展目标,具体措施是:(1)通过新机组扩建和技术改造,进一步提高热效率、?效率,在供电煤耗、供热煤耗、环保排放、碳排放强度等方面树立行业新标杆。(2)通过大规模耦合固废、生物质燃料,实现输入固废、生物质、煤、天然气多种一次能源耦合,在发电部分碳排放已经媲美天然气机组的基础上,争取供热部分碳排放也可与天然气机组媲美,逐步摆脱对煤炭的依赖。(3)根据工业园区下游用户的需求,通过扩建和技术改造,输出二次能源在扩大原有电力、低压蒸汽生产规模的基础上,增加中压蒸汽、压缩空气(高压、低压)、冷源的耦合输出。以提高园区整体能源利用效率,扩大公司经营规模。(4)重视园区热网建设,以满足用户需求,减少管网热力损失,在一次能源、二次能源大比例耦合的基础上,积极扩大业务规模,努力建成浙江省同类(背压式)区域热电厂中,规模最大(主营业务)之一。

  公司重视业务拓展及技术的创新,通过开展全省行业调研活动等形式,积极与同行业、行业专家保持交流沟通,促进行业共同发展。

  问题5:尊敬的董事长,上午好!作为个人投资者,希望和公司领导交流一下,1、公司之前发行6.1亿元可转债募投项目的最新进展如何?目前转股比较低,请问公司后续如何推进转股?2、近期可否来公司实地调研?

  回答:公司发行的可转债募投项目总额为3.69亿元,募投项目中“80,000Nm3/h空压机项目”的电拖部分已于2022年9月投产运营,迅速达产并开始向下游用户供气,汽拖部分已于2022年7月开工建设,预计近期可投入运行;“向陌桑现代茧业供热管道及配套管线项目”的辅线已于2022年9月完工,并于同年10月向陌桑现代茧业供汽;“高效化、清洁化、智能化改造项目”按计划有序推进,其中1号、6号机组实现燃烧自动控制。

  公司于2023年9月14日进入转股期,截止到目前转股时间比较短,公司根据相关规则及《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的转股条款规定推进转股事宜。

  公司非常欢迎各位投资者来公司实地调研,感谢对公司的关注!

  问题6:尊敬的董事长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浙江100多家热电厂分布分散且能耗参差不齐,贵公司作为能耗标杆企业,有没有计划整合资源,以达到资源节约合理利用的计划?

  回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浙江省热电企业规划的特点是大都定点在各地经济技术开发(园)区,基本形成“一园区、一热电”的格局,成为下游产业不可或缺的基础设施,也是能源当地生产当地消费的分布式能源。目前公司暂时没有资源整合相关计划。感谢对公司的关注!

  三、其他事项

  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具体情况,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公司对于长期以来关心和支持公司发展的投资者表示衷心感谢,欢迎广大投资者通过电话、邮箱、上证e互动等多种形式与公司继续保持沟通和交流。

  特此公告。

  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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