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820   证券简称:神雾节能  公告编号:2023-04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否决议案。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召开时间:现场召开时间2023年10月9日14:30

  召开地点:武汉市武昌区徐家棚街道水岸星城B区T2一单元会议室。

  召开方式:现场和网络投票

  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吕建中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9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270,719,36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4828%。    其中: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270,474,46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4443%;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244,9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84%。

  3.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吕建中先生主持,采用现场及网络方式表决;董事郭永生、董事会秘书董郭静、监事刘卉子现场出席会议。董事吕建中、吴凯、崔博、独立董事翟浩、钱传海、丁晓殊,监事宋磊、王栓视频出席会议。上海市锦天城(武汉)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表决、网络投票表决方式。议案的审议表决情况如下:

  1、 《关于江苏省冶金设计院有限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借款提供反担保的议

  案》

  同意270,514,56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43%

  反对204,8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5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0,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6.3740%;反对204,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3.626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2、《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70,514,56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43%

  反对204,8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5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0,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6.3740%;反对204,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3.626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以上所有议案均获得了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锦天城(武汉)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吴友芳、吴致远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及召集人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武汉)律师事务所关于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9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