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20 证券简称:韵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3-07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7月11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及2023年8月15日召开的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持股计划基本情况
(一)资金来源
本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薪酬、自筹资金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
(二)股票来源
本持股计划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回购股份的情况如下:
公司于2022年10月21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回购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20元/股(含)。
截至2022年11月3日,公司已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实施回购股份700.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290,226.35万股的0.24%,最高成交价为13.18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1.74元/股,成交总额为8,824.97万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
本员工持股计划将通过非交易过户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获得公司回购的本公司股票。
在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本持股计划完成回购股份过户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送股、派息等除权、除息事宜,标的股票的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三)本持股计划规模
截至公告披露日,本持股计划的持股规模为700.00万股,约占公司股本总额290,226.3500万股的0.24%。筹集资金总额为4,410.00万元,以“份”作为认购单位,每份份额为1.00元,份额为4,410.00万份。
(四)本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1、本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44个月,自本持股计划草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本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届满时如未展期则自行终止。
2、本持股计划的锁定期满后,当本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资产均为货币资金时,本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3、本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1个月,如持有的公司股票仍未全部出售或过户至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持有人,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含)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4、如因公司股票停牌或者敏感期等情况,导致本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无法在存续期上限届满前全部变现的,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含)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可以延长。
(五)本持股计划的锁定期
1、本持股计划所获标的股票,自本持股计划草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20个月后分两期解锁,具体如下:
第一个解锁期:为自本持股计划草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的20个月后,可累计解锁标的股票权益对应的股份数量为本持股计划所持标的股票总数的50%;
第二个解锁期:为自本持股计划草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的32个月后,可累计解锁标的股票权益对应的股份数量为本持股计划所持标的股票总数的100%。
本持股计划所取得标的股票,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2、本持股计划相关主体必须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信息敏感期不得买卖股票的规定,各方均不得利用本持股计划进行内幕交易、市场操纵等证券欺诈行为。
上述敏感期是指: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
在本持股计划有效期内,如果《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上述期间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上述敏感期应当符合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情况
公司已于2023年9月11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本持股计划证券专用账户的开户手续。证券账户名称为“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号码为0899403552。
2023年10月9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所持有的700.00万股公司A股普通股票,已于2023年9月28日以非交易过户的方式过户至公司“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受让价格为6.30元/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持有公司A股普通股票700.00万股。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实际过户股份情况与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员工持股计划内容一致,不存在差异。
三、本持股计划的关联关系及一致行动的认定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参加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未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或存在一致行动安排。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持股计划份额,本持股计划持有人之间无关联关系,均未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或存在一致行动的相关安排。持有人会议为本持股计划的最高权利机构,持有人会议选举产生管理委员会,监督本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本持股计划持有人持有的份额相对分散,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作为持有人在持有人会议和管理委员会审议与其相关事项时将回避表决,任意单一持有人均无法对持有人会议及管理委员会决策产生重大影响。在公司股东大会及董事会、监事会审议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时,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及相关董事、监事均将回避表决。
综上,本持股计划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四、本持股计划的会计处理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的规定: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应当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公司将依据有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相应会计处理,本持股计划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证券账户开户办理确认单》;
2、《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特此公告。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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