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36 证券简称:博敏电子 公告编号:临2023-06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9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临2023-063)。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的前一个交易日(即2023年9月28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及持股数量、比例情况公告如下:
一、前十名股东情况
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情况
注: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提供的截至2023年9月28日无限售流通股前100名股东名册获悉,“备注”栏标注“*”的持有人所持股份含有登记日收市后由限售股解限而来的股份,该股份可于次一日上市交易,具体股东情况可参考公司于2023年9月25日披露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59)。
特此公告。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10日
证券代码:603936 证券简称:博敏电子 公告编号:临2023-065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3年9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6.00元/股(含),回购期限从2023年9月28日至2024年3月27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临2023-063)。
一、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回购股份期间,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3年9月,公司未实施股份回购。
截至2023年9月末,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累计支付的总金额为0元,公司尚未开始实施回购。
上述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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