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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1338          证券简称:永顺泰         公告编号:2023-03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3年10月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3年9月28日通过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高荣利主持,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其中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有肖昭义、朱光、林如海、张五九、陈敏、王卫永。公司董事候选人、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做出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拟提名高荣利、罗健凯、王琴、肖昭义、朱光、林如海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就任前,原非独立董事仍应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履行非独立董事职务。

  出席会议的董事对相关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关于提名高荣利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关于提名罗健凯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关于提名王琴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关于提名肖昭义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关于提名朱光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关于提名林如海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采取累积投票制方式进行逐项表决。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一。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拟提名陆健、陈敏、王卫永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就任前,原独立董事仍应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董事职务。

  出席会议的董事对相关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关于提名陆健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关于提名陈敏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关于提名王卫永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采取累积投票制方式进行逐项表决。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二。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和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董事薪酬的议案》。

  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公司董事的薪酬如下:

  1、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高荣利、罗健凯、王琴在公司任职并领取薪酬,相关薪酬按照其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及职业经理人聘用协议确定;

  2、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肖昭义、朱光、林如海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3、公司将按年度为独立董事候选人陆健、陈敏、王卫永发放独立董事津贴,金额为每人每年人民币6万元(含税)。

  关联董事高荣利、罗健凯、王琴、肖昭义、朱光、林如海、陈敏、王卫永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出席本次会议的非关联董事共1名,同意1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非关联董事不足3人,直接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

  结合公司经营管理实际情况,同意对公司注册地址进行变更,注册地址由“广州市黄埔区明珠路1号综合楼309房综合楼310房”变更为“广州开发区创业路2号”,同意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进行修订。

  同时,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公司注册地址变更及《公司章程》修订的工商登记等手续。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登记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关联交易管理,控制关联交易的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同意对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制度名称同时变更为《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薪酬管理,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对《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薪酬管理办法》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3年10月26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0月9日

  附件一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高荣利先生:中国国籍,出生于1964年7月,本科学历。曾任黑龙江省佳木斯啤酒厂生产部部长,金威啤酒(深圳)有限公司、深圳金威啤酒(酿造)有限公司厂长,金威啤酒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金威啤酒(汕头)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金威啤酒(东莞)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金威啤酒(西安)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金威啤酒(深圳)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深圳金威啤酒(酿造)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金威啤酒(中国)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力波酿酒(上海)有限公司总裁,广南(集团)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永顺泰麦芽集团有限公司、永顺泰麦芽(中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广东粤海永顺泰麦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广东粤海永顺泰麦芽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并兼任粤健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广东粤健农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粤泰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广州粤顺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高荣利先生通过广州粤顺壹号商务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广州粤顺企业管理有限公司间接持有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持股数为204,439股,间接持股比例为0.04%。高荣利先生与持有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高荣利先生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属于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

  2、罗健凯先生:中国国籍,出生于1976年5月,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广东省经贸委企业改革处副主任科员,广东省中小企业局改革发展处副主任科员,广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划发展处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副处长,考核与统计评价处副处长,规划发展处副处长、处长,广东粤海永顺泰麦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现任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并兼任粤健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粤健农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广州粤顺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罗健凯先生通过广州粤顺壹号商务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广州粤顺企业管理有限公司间接持有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持股数为204,439股,间接持股比例为0.04%。罗健凯先生与持有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罗健凯先生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属于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

  3、王琴女士:中国国籍,出生于1975年10月,本科学历。曾任广南(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会计,达美高广告有限公司财务部会计主管,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州分所高级审计,广州市番禺粤海房地产有限公司财务部财务经理,广东粤港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广东省粤海(代理)公司副财务总监,广东粤港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广东省粤海(代理)公司财务总监,广东天河城百货有限公司董事、财务总监,永顺泰麦芽集团有限公司、永顺泰麦芽(中国)有限公司董事、财务总监,广东粤海永顺泰麦芽有限公司董事、财务总监。现任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并兼任粤健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粤健农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广州骏龙南粤投资置业有限公司监事。

  截至本公告日,王琴女士通过广州粤顺壹号商务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广州粤顺企业管理有限公司间接持有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持股数为119,261股,间接持股比例为0.02%。王琴女士与持有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王琴女士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属于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

  4、肖昭义先生:中国国籍,出生于1963年6月,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办公室见习人员、办公室书记员、办公室秘书、办公室副主任、审判员、民四庭审判员,广南(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办公室总经理,粤海(企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副总经理、行政部总经理,中国城市供水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四庭调研员、民四庭审判员、民三庭审判员、审判管理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主任、司法行政装备管理处审判员、司法行政装备管理处处长、办公室主任、审判员,广东粤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粤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法务部总经理、法务总监、法务风控部总经理、法务风控部资深专家。现已退休,任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肖昭义先生不持有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肖昭义先生与持有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肖昭义先生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属于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

  5、朱光女士:中国国籍,出生于1980年8月,本科学历。曾任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高级审计师,安利(中国)日用品有限公司会计主任,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主任科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经理,广东粤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粤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战略发展部高级经理,广东粤港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投资总监,广东粤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粤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战略发展部高级经理、投资与资本运作部副总经理,广东昆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现任广东粤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粤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投资与资本运作部总经理,并兼任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粤健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广东粤健农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朱光女士不持有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朱光女士与持有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朱光女士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属于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

  6、林如海先生:中国国籍,出生于1982年9月,本科学历。曾任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公司业务部五级客户经理,广州高新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原名广州开发区工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金融资产部副总经理,广州国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原名广州国聚风险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广州科学城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广州科学城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现任广州科学城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并兼任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极汇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广州科城设计小镇投资有限公司、广州飞鱼新零售科技有限公司、华瑞科赛(广州)科技创新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广州科创瑞祥风险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

  截至本公告日,林如海先生不持有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林如海先生与持有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林如海先生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属于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

  附件二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陆健先生:中国国籍,出生于1968年6月,博士研究生学历。曾任南京农业大学食品学院助教,无锡轻工业学院发酵系助教,无锡轻工大学生物工程学院讲师,日本国税厅酿造研究所酶工程研究室研究员,江南大学生物工程学院讲师、副教授、副院长、教授,江南大学科学技术处副处长,江南大学科学技术研究院科技服务处处长,无锡江大技术转移工程公司总经理,江南大学科学技术研究院副院长兼科技服务处处长,宿迁市江南大学产业技术研究院院长,江南大学产业技术研究院院长,无锡江大技术转移工程公司董事长,溜溜果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江南大学教授,并兼任中国酒业协会啤酒原料专业委员会秘书长,江南大学(如皋)食品生物技术研究所所长,重庆中德啤酒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酒及饮料技术创新中心主任,重庆中德啤酒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首席科学家。

  截至本公告日,陆健先生不持有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陆健先生与持有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陆健先生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属于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并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2、陈敏先生:中国国籍,出生于1979年12月,本科学历,会计专业人士,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曾任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州分所并购咨询部经理,美的集团海外战略部经理,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州恺恪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监事,上海恺恪信息咨询中心(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广州敏锦明洋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广州市百晟市场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现任广东爱苏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广州恺华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监事、广州恺诺财务咨询有限公司监事、广州爱苏检测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董事、广州首联环境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广东星徽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州市翼云教育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监事、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新余恺泰诺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陈敏先生不持有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陈敏先生与持有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陈敏先生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属于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并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3、王卫永先生:中国国籍,出生于1982年1月,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广东百思威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广东南国德赛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广东南国德赛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现任广东南国德赛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王卫永先生不持有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王卫永先生与持有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王卫永先生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属于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并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证券代码:001338          证券简称:永顺泰         公告编号:2023-033

  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修订《公司章程》

  及办理工商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 变更公司注册地址

  结合公司经营管理实际情况,拟对公司注册地址进行变更,注册地址由“广州市黄埔区明珠路1号综合楼309房综合楼310房”变更为“广州开发区创业路2号”。

  二、 修订公司章程

  鉴于公司注册地址变更,《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相应修订如下:

  

  除上述修改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公司注册地址变更及上述《公司章程》修订的工商登记等手续,具体变更最终以商事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本次拟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章程》。

  三、备查文件

  1.《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2.《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特此公告。

  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0月9日

  

  证券代码:001338          证券简称:永顺泰         公告编号:2023-034

  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于2023年10月9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届次: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定于2023年10月26日下午15:00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0月26日(星期四),下午15:0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

  (1)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络投票时间:2023 年10月26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时间:2023年10月26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前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表决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

  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2023年10月18日

  (七)出席对象

  1、于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因故不能出席的股东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中国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华西街1号公司四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二)议案披露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已经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11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第1、2、3项议案分别为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非职工代表监事的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并采用等额选举,为普通决议通过,须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议案1应选非独立董事6人,议案2应选独立董事3人,议案3应选非职工监事2人。根据相关规定,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查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议案5须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即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五)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议案1、2、3、4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事项

  (一)现场登记时间:2023年10月25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30。

  (二)现场登记地点:中国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华西街1号公司四楼会议室。

  (三)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和持股证明办理登记并须于出席会议时出示;

  2、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证明办理登记并须于出席会议时出示;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个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并须于出席会议时出示;

  4、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并须于出席会议时出示;

  5、接受信函、邮件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请于2023年10月25日下午16:30前将出席股东大会的书面确认回执(见附件3)连同所需登记文件以信函、邮件或传真方式送达至公司,并来电确认登记状态。

  五、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晓霖

  联系电话:020-82057819

  联系传真:020-82216589

  电子邮箱:invest@gdhyst.com

  邮政编码:510700

  2、预计会期半天,参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出席股东大会的授权委托书

  3、出席股东大会的确认回执

  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9日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代码:361338;投票简称:“顺泰投票”。

  (二)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1)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6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选举独立董事(如提案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如提案3,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时间为2023年10月2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二)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时间为2023年10月26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二)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三)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 2

  出席股东大会的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依照以下指示就股东大会通知所列议案投票。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营业执照号码):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如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作出具体表决指示,代理人可否按自己意愿表决:

  □可以                         □不可以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应加盖公章):

  代理人签名: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期限:自委托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附件 3

  出席股东大会的确认回执

  致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自然人股东/法人股东名称:

  证券账户卡号码:

  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出席人员名称:

  联系电话:

  本人(单位)为在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持有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A 股股份的持有人,兹确认,本人(单位)计划(或由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于 2023年10月26日召开的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自然人股东签名/法人股东盖章:

  年    月    日

  说明:

  此回执填妥后须于 2023年10月25日 16:30之前以信函、邮件或传真方式送达至中国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华西街1号公司六楼资本运作部。现场登记无须填写本回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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