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29 证券简称:东来技术 公告编号:2023-04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2022年11月11日,东来涂料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同意公司以自有或自筹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的股份将于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7.02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5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2年11月12日和2022年11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9)、《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2-021)。
二、 回购实施情况
1、2022年11月25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20,000股,并于2022年11月29日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4)。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完成本次股份回购,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3,480,225股,占公司总股本12,047.88万股的比例为2.8887%,回购成交的最高价格为15.44元/股,最低价格为12.94元/股,回购均价14.37元/股,使用资金总额49,998,862.47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3、本次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4、本次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均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回购后公司的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三、 本次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2022年11月12日,公司首次披露了回购股份事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9)。
自首次披露回购事项公告至本公告披露前,公司监事、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股份提议人在此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情况。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此期间因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导致所持公司股份数量增加,本次归属股票上市流通时间为2023年9月26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公告编号:2023-039)。
具体归属情况如下表所示:
除上述因实施股权激励股票归属而增持股份的情况外,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此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四、 已回购股份处理安排
公司本次累计回购股份3,480,225股,回购股份将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完成之后36个月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调整,则本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上述回购股份存放于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期间,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配股、质押等权利。
后续,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使用回购股份,并及时履行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东来涂料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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