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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2023年 第三季度自主行权结果暨股份变动 公告

  证券代码:601919        证券简称:中远海控        公告编号:2023-05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行权股票数量:2023年第三季度,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行权且完成股份过户登记的行权股票数量合计为2,210,659股。

  2、本次行权股票上市流通时间:采用自主行权模式,激励对象行权所得股票于行权日(T日)后的第二个交易日(T+2)日上市交易。

  2023年第三季度,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行权且完成股份过户登记的行权股票数量合计为2,210,659股。具体说明如下:

  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及相关信息披露

  2018年12月至2020年7月期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实施了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并进行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期权授予。详见公司于2018年12月4日,2019年3月7日、4月20日、5月31日、6月4日、7月20日、7月26日,2020年3月31日、5月19日、5月30日、7月9日通过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相关公告。

  2021年5月至7月,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分别审议通过,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同意公司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进行股票期权行权,注销存在离职、退休、免职等情形的18名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行权的三个行权期股票期权;因公司实施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相应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期权数量。2022年8月30日,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分别审议通过,同意注销11名激励对象持有的首次授予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已到期但未行权的股票期权909,559份;该等股票期权的注销手续已按时完成。详见公司于2021年5月18日、7月8日,2022年8月31日通过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相关公告。

  2022年5月19日,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分别审议通过,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及首次授予期权第二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同意公司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进行股票期权行权,注销存在工作调动、逝世情形的2名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注销存在退休、违纪免职情形的16名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将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39人调整为37人,将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442人调整为426人。详见公司2022年5月20日、5月28日、7月5日通过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相关公告。

  2022年6月10日,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分别审议通过,同意根据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相应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首次授予期权行权价格从3.15元/股调整为2.28元/股,预留授予期权行权价格从2.69元/股调整为1.82元/股;同意注销1名逝世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第二、第三个行权期已获授但未行权的461,630份期权,将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426人调整为425人。2022年12月12日,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分别审议通过,同意根据公司2022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相应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首次授予期权行权价格由2.28元/股调整为1元/股,预留授予期权行权价格由1.82元/股调整为1元/股。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11日、12月13日通过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相关公告。

  2023年4月28日,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分别审议通过,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期权第三个行权期及预留授予期权第二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同意公司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进行股票期权行权,并同意注销因离职原因不再符合激励条件的1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第二、三个行权期已获授但未行权的225,937份期权,及因绩效考核未达标不再符合激励条件的1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第二个行权期已获授但未行权的111,282份期权,以及因退休原因不再符合激励条件的32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第三个行权期已获授但未行权的6,251,028份期权。将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37人调整为36人,将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425人调整为393人。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5月24日通过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相关公告。

  2023年8月29日,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分别审议通过,同意注销7名激励对象持有的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到期但未行权的909,811份股票期权。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30日通过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相关公告。

  二、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的基本情况

  1、激励对象行权的股份数量

  (1)首次授予期权第三个行权期

  

  (2)预留授予期权第二个行权期

  

  2、本次行权股票的来源

  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增发的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3、行权人数

  2023年第三季度,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行权期共16名激励对象参与行权;预留授予第二个行权期共1名激励对象参与行权。

  三、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安排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1、本次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日

  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采用自主行权模式行权,激励对象行权所得股票于行权日(T日)后的第二个交易日(T+2)日上市交易。

  2、本次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数量

  2023年第三季度,通过自主行权方式,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过户股份数量合计为2,210,659股。本次行权新增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及/或高级管理人员的,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3、2023年第三季度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单位:股)

  

  四、股份登记情况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2023年第三季度,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行权且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过户股份数量合计为2,210,659股;公司募集资金2,210,659元。该项募集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五、本次行权后新增股份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

  本次行权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均不构成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0月10日

  

  证券代码:601919      证券简称:中远海控       公告编号:2023-051

  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A股股份的

  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远海控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董事会同意公司实施回购,回购A股股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3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30日在信息披露指定媒体披露的《中远海控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A股股份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3-039)。

  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自2023年8月31日起,公司实施A股回购;截至2023年10月10日,公司已累计回购A股股份13,554,154股,占公司截至2023年9月30日总股本的比例为0.0838%,购买的最高价为10.09元/股、最低价为9.47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13,322.069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进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披露的回购股份方案。公司后续将按照相关规定及回购股份方案,结合市场情况继续在回购期限内实施股份回购,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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