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咸亨国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 授予结果公告

  证券代码:605056           证券简称:咸亨国际        公告编号:2023-05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登记日:2023年10月9日

  ● 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137.00万股

  咸亨国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9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 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2023年7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以2023年7月20日为预留授予日,以6.67元/股(调整后)向符合条件的26名激励对象授予137.00万股限制性股票。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具体情况如下:

  1、预留授予日:2023年7月20日。

  2、预留授予数量:本次权益授予数量为137.00万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的0.33%。

  3、授予对象:中层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

  4、授予人数:26人。

  5、授予价格:6.67元/股(调整后)。

  6、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

  7、实际授予数量与拟授予数量的差异说明:本次实际授予数量和拟授予数量不存在差异。

  8、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0%。预留权益比例未超过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数量的20%。

  (2)以上合计数据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保留两位小数。

  二、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情况

  (一)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

  (二)本激励计划的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

  由于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于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后授予,则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分别为自相应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当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或递延至下期解除限售。限售期满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等而取得的股份同时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的解除限售期与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相同。若届时公司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将一并回购。

  三、 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3年9月15日出具的《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513 号),截至2023年9月5日,公司已收到26名激励对象以货币缴纳的出资额合计人民币9,137,900.00元。其中计入股本人民币1,370,000.00元,计入资本公积人民币7,767,900.00元。公司本次增资前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10,640,000.00元,实收股本为人民币410,640,000.00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12,010,000.00元,累计实收股本为人民币412,010,000.00元。

  四、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情况

  本次授予的137.00万股限制性股票已于2023年10月9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公司于2023年10月10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五、 授予前后对公司控股股东的影响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增加137.00万股。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的公司股份数不变,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六、 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七、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公司本次增发限制性股票所筹集的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八、本次授予后新增股份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以授予日收盘价确定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并将最终确认本激励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该等费用将在本激励计划的实施过程中按照解除限售比例分期摊销。由本激励计划产生的激励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董事会已确定本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为2023年7月20日,公司对预留授予的137.00万股限制性股票的股份支付费用进行了测算,对各期会计成本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注:1、上述计算结果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与授予日、授予价格和解除限售数量相关,激励对象在解除限售前离职、公司业绩考核、个人绩效考核达不到对应标准的会相应减少实际解除限售数量从而减少股份支付费用。同时,公司提醒股东注意可能产生的摊薄影响。

  2、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影响的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3、上述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四舍五入所造成。

  特此公告。

  咸亨国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11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