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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创金合信大健康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约定,经与基金托管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的创金合信大健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拟修订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本次修订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修订将自2023年10月11日起正式生效。

  一、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主要修改内容

  1、在“基金的基本情况”章节,将“基金份额类别设置”中“本基金不同基金份额类别之间不得互相转换”的约定删除。

  2、更新基金管理人的基本情况信息。

  3、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及招募说明书(更新)中与上述相关的其他内容等一并修改。

  二、《基金合同》修改明细

  表:创金合信大健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订对照表

  三、重要提示

  本次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修订属于《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可以协商一致变更《基金合同》的事项,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无实质性不利影响,已履行适当程序,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http://www.cjhxfund.com/)或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68-0666)获取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人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

  特此公告。

  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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