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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 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322         证券简称:超讯通信         公告编号:2023-09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控股股东梁建华先生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42,28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83%,本次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后,梁建华先生累计质押公司股份28,550,000股,占其持股总数的67.52%,占公司总股本的18.11%。

  ●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42,288,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83%;本次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28,550,000股,占其合计持股总数的67.51%,占公司总股本的18.11%。

  一、本次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情况

  超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获悉控股股东梁建华先生所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进行了解除质押及质押,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次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二) 本次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单位:股

  

  本次质押股份不涉及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的情况。

  二、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单位:股

  

  注:以上表格数据尾差为四舍五入所致。

  三、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股份质押情况

  (一)公司控股股东梁建华先生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为1,845万股,占其持股总数的43.63%,占公司总股本的11.71%,对应融资余额16,700万元;未来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为2,855万股,占其持股总数的67.52%,占公司总股本的18.11%,对应融资余额26,700万元。梁建华先生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其还款资金来源包括上市公司股票分红、投资收益、个人收入等。

  (二)控股股东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三)控股股东本次质押股份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产生影响,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

  上述事项若出现其他重大变动情况,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披露相关情况。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超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10日

  

  证券代码:603322         证券简称:超讯通信         公告编号:2023-095

  超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股票于2023年9月28日、10月9日、10月10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 经公司自查,并书面征询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确认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重要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超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23年9月28日、10月9日、10月10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正常,日常经营情况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函证确认,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均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三)公司未发现需要澄清或回应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公司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四)经公司核实,未发现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异动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公司股票于2023年9月28日、10月9日、10月10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敬请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二)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四、董事会声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已披露的公开信息外,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中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相关的筹划和意向,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特此公告。

  超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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