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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49次会议决议公告

  A股代码:601238          A股简称:广汽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3-088

  H股代码:02238           H股简称:广汽集团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或“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49次会议于2023年10月12日(星期四)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应参与表决董事10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10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投票表决,审议通过如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广汽荻原数字化新工厂建设项目的议案》。同意附属公司广州广汽荻原模具冲压有限公司(公司间接持股94.9%)数字化新工厂建设项目的实施,项目计划总投资69,751万元人民币,资金来源由企业自筹。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滴滴自动驾驶公司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广汽资本有限公司与广州开发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按同等比例共同出资设立规模不超过1.55亿美元等额人民币的专项基金,投资滴滴自动驾驶公司(Voyager Group Inc.)不超过1.49亿美元。其中,本公司向全资子公司广汽资本有限公司专项增资不超过0.75亿美元等额人民币,用于设立专项基金及参与本次投资。

  广汽资本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盈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广州开发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开发区美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共同担任专项基金GP(普通合伙人),其中,广州盈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基金管理人和执行事务合伙人。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拟定于2023年10月31日14:00在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兴国路23号广汽中心32楼会议室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12日

  

  A股代码:601238             A股简称:广汽集团            公告编号:2023-089

  H股代码:02238              H股简称:广汽集团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10月31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10月31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兴国路23号广汽中心32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10月31日

  至2023年10月3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八) H股股东参会事宜

  H 股股东参会事宜请参见公司 2023 年10月12日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www.hkexnews.hk)、本公司网站(www.gac.com.cn)刊发及向 H 股股东另行发出的通函、通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2023年9月2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48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决议公告等已于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www.hkex.com.hk)及本公司网站(www.gac.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全部议案均为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

  拟出席会议股东或授权代表请于 2023年10月30日(星期一)17:00 前按本通知要求进行登记。

  (二)登记方式

  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会议的法人股股东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帐户卡复印件、法人股股东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书面授权委托他人出席股东大会,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有委任人的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附件:授权委托书)。股东也可以信函、传真或电邮等方式进行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一)本次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参会股东(代表)的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二)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兴国路23号广汽中心2202董事会办公室(邮编:510623)

  电  话:020-83151139转8104

  传  真:020-83150319

  联系人:刘先生

  电子信箱:DB-GAC@gac.com.cn

  特此公告。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1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10月3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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