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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自然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长直系亲属短线交易及致歉的 公告

  证券代码:605080          证券简称:浙江自然         公告编号:2023-04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大自然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获悉,公司董事长夏永辉先生之子夏昕烨先生存在短线交易公司股票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相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经核查,2022年11月25日至2023年6月15日期间,夏昕烨先生在二级市场买卖了公司股票,具体交易情况如下:

  期间累计买入公司股票3,800股,成交金额合计292,023元;累计卖出公司股票2,500股,成交金额合计239,041元;期间获得税后股息红利264元,红股入账480股。扣除交易佣金、印花税等税费后累计收益3,708.12元。截至本公告日,夏昕烨先生持有公司股票1,780股。

  根据《证券法》第四十四条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直系亲属在买入公司股票后六个月内卖出,及在卖出公司股票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的行为构成短线交易。

  二、本次交易的处理情况

  (一)公司获悉该事项后高度重视并及时核查相关情况,夏昕烨先生亦积极配合核查,现已将其上述交易所获收益上缴公司,并承诺现在所持有的公司股票不在六个月内及窗口期卖出,且自卖出公司股票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再买入公司股票。

  (二)经确认,上述交易系夏昕烨先生根据证券市场业已公开的信息并基于个人判断而独立作出的投资决策和投资行为,交易期间未征询夏永辉先生意见,亦未告知其上述交易行为,不存在主观故意违规情况,不存在因获悉内幕信息而交易公司股票的情形,亦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谋求利益的目的。

  (三)上述交易系夏昕烨先生身为学生为了解股市的结构和运作而作出,未充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所致,夏昕烨先生已深刻认识到上述事项的严重性,并向公司及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未来将认真学习并自觉遵守《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规范自身证券交易行为,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

  (四)公司将以此为鉴,进一步加强培训宣导,组织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学习《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持续督促相关人员规范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

  特此公告。

  

  浙江大自然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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