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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再次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 《关于对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预案的问询函》 的公告

  证券代码:605008    证券简称:长鸿高科    公告编号:2023-07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年9月14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下发的《关于对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预案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23】 1099号,以下简称“《问询函》”),要求公司在10个交易日内针对《问询函》提出的问题进行书面回复,并对预案作相应修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9月15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预案的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6)。2023年9月2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预案的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9)。

  公司收到《问询函》后高度重视,并立即组织相关部门及中介机构对《问询函》提出的问题进行逐项落实并安排回复工作。鉴于《问询函》所涉部分问题的回复需进一步补充完善,相关数据需进一步核对,为保证回复函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经向上交所申请,公司将再次延期回复《问询函》,预计延期时间不超过5个交易日。延期回复期间,公司将积极推进相关工作进展,尽快完成《问询函》的回复工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证券日报》,信息披露网站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以前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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