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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379         证券简称:华光新材        公告编号:2023-05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12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更好地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形成新的《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主要修订内容详见本公告附件。除附件列举的修订内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次修改《公司章程》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人士办理相关的变更或备案登记等全部事宜,具体变更结果需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

  二、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修订情况

  为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对外担保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上述内部管理制度的修订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修订后的制度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14日

  附件: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证券代码:688379         证券简称:华光新材        公告编号:2023-053

  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光新材”或“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开展董事会、监事会的换届选举工作。现将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3年10月12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和《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经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审查,同意提名金李梅女士、黄魏青女士、胡岭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1);同意提名谢诗蕾女士、黄列群先生、吴昊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1)。独立董事候选人谢诗蕾女士、黄列群先生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及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其中谢诗蕾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候选人吴昊先生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线上平台完成独立董事履职能力的学习。

  根据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自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其中金李梅女士、黄魏青女士、胡岭女士、黄列群先生、吴昊先生任期三年,谢诗蕾女士任期至2024年1月28日连续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满六年,公司届时根据相关制度规定,在谢诗蕾女士任期到期前选举新任独立董事。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已对上述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3年10月12日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提名杜熠先生、吴健颖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2),并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一名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见附件3)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自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三、其他情况说明

  上述董事、监事候选人均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的其他情况。此外,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事项前,仍由第四届董事会、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

  特此公告。

  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14日

  附件1: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1、金李梅:女,197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浙江树人大学工商管理专业,正高级工程师。1993年8月至1994年5月任浙江省公共安全总公司广州分公司业务主管;1994年6月至1995年7月任杭州高联特种焊接器材厂销售主管;1995年8月至1997年9月任杭州华光焊接材料厂副厂长;1997年10月至2001年11月任华光有限副总经理;2001年11月至2011年2月任华光有限董事长兼总经理;2011年3月至2021年8月任华光新材董事长兼总经理;2021年8月至今任华光新材董事长,同时兼任孚晶焊接执行董事,通舟投资董事长,铧广投资董事长。

  金李梅女士为浙江省第十五次妇女代表大会代表、杭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杭州市余杭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杭州市余杭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并担任中国焊接学会钎焊及特种连接专业委员会常务委员、中国焊接学会钎焊分会副理事长、杭州市余杭区高新技术企业协会理事长、杭州市余杭区女企业家协会理事长,先后荣获杭州市先进科技工作者、杭州市“五一”劳动奖章、浙江十大创业女杰、第十三届杭州市优秀企业家、第四届世界杭商大会“优秀杭商”、全国五一巾帼标兵、浙江省五一劳动奖章等称号。金李梅女士主持开发产品曾多次获奖,曾获得国家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中国机械工业科学技术一等奖、二等奖,杭州市科技进步三等奖,杭州市优秀新产品新技术三等奖4次。金李梅女士获得3件发明专利,主持或参与三个国家火炬计划项目,并参加《铜基钎料》、《锰基钎料》等国家标准的起草、修订工作。

  2、黄魏青:女,196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北京师范大学发展与教育心理学专业。1986年8月至2001年2月任杭州青少年活动中心部长助理;2001年4月至2009年6月任杭州肯德基有限公司公共关系高级经理;2009年8月至2011年2月任华光有限品牌总监;2011年3月至2021年8月任华光新材副总经理;2021年8月至今任华光新材总经理。

  3、胡岭:女,197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杭州大学分析化学专业,工程师。1997年7月至2001年1月任中国进出口质量认证中心浙江评审中心审核员;2000年2月至2010年10月先后任杭州万泰认证有限公司客户中心副主任、主任、工业与服务业事业部副总经理;2010年11月至2011年2月任华光有限行政总监;2011年3月至今任华光新材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2015年9月至今任华光新材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

  1、谢诗蕾:女,198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专业毕业,教授,硕士生导师。2006年至今在浙江工商大学会计学院任教,先后任国际项目部主任、国际会计系主任、院长助理。现任浙江工商大学会计学院副院长;兼任浙江健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普昂(杭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8年1月至今任华光新材独立董事。

  2、黄列群:男,1957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正高级工程师,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浙江省有突出贡献科技专家。1988年10月至2020年3月,历任浙江省机电设计研究院室主任、院长助理、总工程师、副院长、总经理、院长、董事长、顾问等职。2020年4月至今,任浙江省机电设计研究院正高级工程师(返聘)。目前担任浙江省机械工程学会副理事长、浙江省铸造分会理事长,兼任浙江万里扬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屹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9月至今任华光新材独立董事。

  3、吴昊:男,1991年1月1日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哈尔滨工业大学测控技术与仪器专业。现担任浙江省航空航天学会副秘书长、浙江省应急管理研究会监事、浙江省黑龙江商会理事。2013年8月至2018年5月任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技术员;2018年5月至2020年12月任浙江东孚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执业律师;2020年12月至2023年7月任浙江南方中辰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2023年7月至今任浙江仁行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

  附件2: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1、杜熠:男,198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浙江工业大学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中国注册会计师、税务师。2006年7月至2014年12月历任浙江省冶金物资有限公司业务助理、业务主办,2015年1月至2015年7月任杭州金投商贸发展有限公司高级业务经理,2015年8月至2017年12月任杭州万炉钢铁贸易有限公司业务主管,2018年1月至2022年9月,历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高级审计员、项目经理、高级项目经理,2022年10月至今任杭州通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2、吴健颖:女,197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浙江工业大学财务管理专业。2003年11月至2011年2月历任华光有限会计、财务科长、财务部副部长,2011年3月至2011年10月任华光新材财务部副部长。2011年11月至今历任铧广投资财务部经理、总经理助理;同时兼任通舟投资财务经理。2011年3月至今任华光新材监事。

  附件3: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1、王萍:女,198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位,法国布雷斯特高等商学院工商管理专业。2002年3月至2009年3月任华光有限化验员、化验室主任;2004年4月至2010年2月任华光有限生产技术科科长;2010年3月至2011年2月任华光有限制造部副部长;2011年3月至2016年8月任华光新材储运部部长;2016年8月至2018年11月任华光新材采购储运模块副总监;2018年12月至2021年10月任华光新材营销管理中心副主任;2021年1月至今任华光新材运作与质量管理中心主任。2017年9月至今任华光新材职工代表监事。

  

  证券代码:688379         证券简称:华光新材        公告编号:2023-055

  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2023年10月9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3年10月12日以现场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胡永祥先生召集,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参加表决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做出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杜熠先生、吴健颖女士均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其他情况,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杜熠先生、吴健颖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方式表决。

  特此公告。

  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0月14日

  

  证券代码:688379        证券简称:华光新材        公告编号:2023-056

  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11月3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3年11月3日   16点00分

  召开地点:杭州市余杭区勾庄工业园小洋坝路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11月3日

  至2023年11月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2023年10月12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同时登载的相关公告及附件。公司将在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3.01、3.02、3.03、4.01、4.02、4.03、5.01、5.0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为保证本次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需提前登记确认。具体事项如下:

  1、登记时间:2023年11月1日(星期三)09:00-12:00、13:00-17:00;

  2、登记地点:杭州市余杭区勾庄工业园小洋坝路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5楼董事会会议室

  3、登记方式:

  股东可以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亦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为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参见附件一。

  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邮件方式办理登记,均须在登记时间2023年11月1日下午16:30前送达,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1)法人股东须持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持股证明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进行登记;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持股证明进行登记;

  (3)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和持股证明进行登记;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须持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4、注意事项:

  凡是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数量之前办理完毕参会登记手续的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之后到达会场的股东或其代理人可以列席会议但不能参与投票表决。

  六、 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杭州市余杭区勾庄工业园小洋坝路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5楼董事会会议室

  邮编:311112

  电话:0571-88764399

  传真:0571-88777166

  邮箱地址:bdo@cn-huaguang.com

  联系人:李美娟

  2、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参会股东请携带相关证件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特此公告。

  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10-14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11月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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