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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美邦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回复(修订稿)的 提示性补充公告

  证券代码:605033                 证券简称:美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3-06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陕西美邦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美邦股份”)于 2023年8月4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陕西美邦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上证上审(再融资)〔2023〕551号)(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上交所审核机构对公司提交的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并形成了首轮问询问题。

  公司收到审核问询函后,与相关中介机构结合公司情况就审核问询函中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逐项落实。公司对审核问询函相关问题的回复内容以及募集说明书等相关文件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陕西美邦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审核问询函的回复报告》等相关文件。根据上交所的进一步审核意见,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对审核问询函回复进行了相应的补充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 年10月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YPERLINK “http://www.sse.com.cn)的《关于陕西美邦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审核问询函的回复报告(修订稿)(豁免版)》等相关文件“www.sse.com.cn)的《关于陕西美邦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审核问询函的回复报告(修订稿)(豁免版)》等相关文件。

  现根据《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7号》第六条的要求对豁免内容进行了调整,按照规定对调整后的文件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文件。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尚需通过上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做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通过上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陕西美邦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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