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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迅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立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486         证券简称:龙迅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龙迅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龙迅股份”)于2023年3月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3,028.1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并于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1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龙迅股份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3)。

  一、开立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情况

  近日,公司开立了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上述账户将专用于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结算,不会用于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二、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办理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业务并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投资产品运作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公司审计部为现金管理事项的监督部门,有权对公司现金管理事项进行审计和监督;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上述现金管理产品到期后将及时转入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规定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并通知保荐机构;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开立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保证募投项目建设和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经营,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开展和建设进程,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实现现金资产的保值增值,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龙迅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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