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615     证券简称:哈尔斯    公告编号:2023-07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0月8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同时送达全体监事,会议于2023年10月13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一、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并形成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2、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二、备查文件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0月14日

  

  证券代码:002615     证券简称:哈尔斯    公告编号:2023-078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0月8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于2023年10月13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一、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形成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备查文件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10月14日

  

  证券代码:002615     证券简称:哈尔斯    公告编号:2023-080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1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公司于2023年8月13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3年8月30日召开的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2020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激励对象杨崇义、吕铁炉因个人原因主动离职,根据《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上述人员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同意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27.3万股,回购价格为2.55元/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466,749,332股减少至466,476,332股,注册资本由466,749,332元减至466,476,332元。

  关于上述回购注销引起注册资本减少事项,公司已于2023年8月31日在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2020年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天内公司未收到债权人要求提供担保或提前清偿债务的请求。

  根据以上变动情况,公司将对《公司章程》中有关注册资本、总股本的条款进行相应修订并办理有关工商变更登记事宜。本次《公司章程》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除上述修订内容外,原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根据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的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等事项。根据股东大会授权,本议案无需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0月14日

  

  证券代码:002615                证券简称:哈尔斯                公告编号:2023-079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R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R适用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

  交易性金融资产较年初增加38.34%,主要系报告期末子公司理财产品增加所致;

  应收账款较年初增加64.37%,主要系报告期未到账期应收账款增加所致;

  应收款项融资较年初增加697.15%,主要系报告期末保理业务应收账款增加所致;

  预付款项较年初增加388.09%,主要系报告期预付材料款、公司加大自主品牌建设品牌定位费用增加所致;

  交易性金融负债较年初增加206.67%,主要系报告期末远期结售汇未履约业务投资以公允价值计量收益减少所致;

  长期借款较年初增加429.70%,主要系报告期新增长期融资银行借款所致。

  2、利润表项目

  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66.72%,主要系受人民币兑美元汇率波动,本期产生汇兑收益同比下降所致;

  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减少85.07%,主要系报告期内远期结售汇履约收益减少所致;

  信用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减少242.05%,主要系报告期内应收账款收回所致;

  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增加54.79%,主要系报告期内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增加所致;

  营业外支出较上年同期增加777.43%,主要系报告期内捐赠支出增加所致。

  3、现金流量表项目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117.82%,主要系报告期内未到账期应收账款增加销售收款减少及税费返还减少,同时公司加大自主品牌建设费用投入共同影响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10.73%,主要系报告期购建固定资产同比增加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158.79%,主要系报告期内长期借款增加所致。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R适用 □不适用

  公司回购股份相关事项:

  1、2023年5月12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方案》,拟使用不低于人民币4,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含)的自有资金,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或其他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以不超过人民币10.60元/股(含)的价格回购公司股份,用于未来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期限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3-033)。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对此发表了法律意见书。

  2、2023年5月1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回购事项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和《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35,2023-036)。

  3、2023年6月2日,公司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了回购公司股份,并于6月3日发布相关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暨回购股份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8)。

  4、2023年6月20日,因公司2022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公司回购股票价格上限由10.60元/股调整为10.40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调整股份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2)。

  5、2023年6月21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数量累计达4,911,7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5%,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1%暨回购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43)。

  6、2023年7月27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数量累计达9,498,6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4%,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2%暨回购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50)。

  7、公司于2023年8月15日披露了《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6),截至2023年8月14日,公司累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为10,198,629股。

  8、截至2023年9月30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数量累计为10,198,62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9%。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09月30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吕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汝来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芳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吕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汝来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芳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R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14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