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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569          证券简称:铁科轨道        公告编号:2023-02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财光华”)。

  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于2023年10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于1999年1月,2013年11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号万通金融中心A座24层,首席合伙人为姚庚春。

  2、人员信息

  截至2022年12月底,中兴财光华共有从业人员3099人,其中合伙人156人,注册会计师812人,注册会计师中有325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中兴财光华净资产17,408.80万元;2022年度业务收入100,960.44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88,394.40万元;2022年度事务所证券业务收入41,145.89万元。2023年度,中兴财光华审计并出具2022年度上市公司年度报告的数量91家,上市公司审计收费12,806.53万元,资产均值159.39亿元。主要行业分布在制造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建筑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等,其中铁科轨道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数量3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在投资者保护能力方面,中兴财光华执行总分所一体化管理,以购买职业保险为主,2022年购买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1,600.00万元,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17,740.49万元。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不存在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中兴财光华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次、监督管理措施25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纪律处分3次。6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次、监督管理措施25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纪律处分3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陈海龙,2011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在中兴财光华执业,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至今为多家上市公司、新三板公司提供挂牌审计、年报审计等证券服务,近三年共签署或复核了上市公司审计报告三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缪良玉,2020年8月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开始在中兴财光华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从事证券业务7年,从事过的证券服务业务包括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上市公司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业务等,近三年签署或参与上市公司数量两家,无兼职。

  质量控制复核人:丁西国,2000年5月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0年开始上市公司审计,2018年11月开始在中兴财光华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从事证券业务22年,从事过的证券服务业务包括拟上市公司IPO审计、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上市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业务等,近三年签署或参与上市公司数量两家,无兼职。

  2、诚信记录

  本次拟安排的项目合伙人陈海龙先生、签字注册会计师缪良玉女士最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质量控制复核人丁西国先生于2020年10月29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证监局出具的(2020)158号警示函文件,已按照要求进行整改完毕。除此之外,最近三年未受(收)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其他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本次拟聘任的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关于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2022年度审计费用为86.00万元;2023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费用,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理层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及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与中兴财光华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及审查意见

  公司于2023年10月8日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对中兴财光华的业务资质、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情况进行了审查,认为中兴财光华是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专业服务机构,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在2022年度审计过程中,中兴财光华严格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约定的责任和义务。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续聘中兴财光华作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聘任日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聘期一年。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我们认为中兴财光华是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专业服务机构,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在担任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及内控审计期间,工作勤勉尽责,独立、客观、公正,具备继续为公司提供年度审计服务的能力和要求。因此,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进行审议。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我们认为公司本次续聘中兴财光华的审议程序充分、恰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中兴财光华在为公司提供2022年度审计服务工作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出具的各项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续聘中兴财光华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10月13日召开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聘任日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理层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及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与中兴财光华协商确定2023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费用。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14日

  

  证券代码:688569        证券简称:铁科轨道        公告编号:2023-032

  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11月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3年11月8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六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11月8日

  至2023年11月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详见2023年10月14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2、3、4、5、6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2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中国铁道科学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北京铁科建筑科技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资料

  拟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有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应提交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股票账户卡(如有);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提供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加盖公章)、法人股东单位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附件1)及股票账户卡(如有);

  2、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如有);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提供委托人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委托人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附件1)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如有)。

  (二)登记方式

  公司股东可以通过现场、信函方式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的登记。

  1、现场登记:时间为 2023年11月7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地点为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一楼大厅。

  2、信函方式登记:须在 2023年11月7日16:30点前将上述登记资料复印件通过信函方式送达本公司证券部,并在信函上注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出席会议时需携带资料原件(地址见“六、其他事项”)。

  六、 其他事项

  (一)出席本次会议股东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二)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北京市昌平区沙河镇沙阳路南24号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2、邮编:102206

  3、联系人:张远庆、许熙梦

  4、电话:010-51529198

  5、邮箱:tkgdir@bjtkgd.com、bjtkgd@163.com

  特此公告。

  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1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11月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非累积投票议案,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累积投票议案,参考附件2在授权委托书中对累积投票议案进行投票。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证券代码:688569          证券简称:铁科轨道        公告编号:2023-033

  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3年10月13日在公司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3年10月8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5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雁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所载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等事项;在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内幕信息制度规定的行为。

  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票:5票,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 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额度不超过2亿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额度不超过12亿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主营业务发展、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研发的资金需求、保证资金安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表决票:5票,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 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6)。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年产1,800万件高铁设备及配件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进一步补充公司主营业务现金流,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高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表决票:5票,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 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7)。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业务,该等交易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开展,以市场公允价格作为定价原则,不存在利益输送或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在交易过程中与关联方保持独立,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业绩及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关联监事王雁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票:4票,赞成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 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8)。

  (五)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专业服务机构,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约定的责任和义务。为保持审计业务的连续性,综合考虑审计质量和服务水平,同意公司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财务报表审计及内控报告审计服务,聘任日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聘期一年。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票:5票,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 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9)。

  (六)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暨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推荐、提名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候选人符合上市公司监事任职资格的规定,未发现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名单,并同意将候选人名单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票:5票,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 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0)。

  特此公告。

  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0月14日

  

  证券代码:688569          证券简称:铁科轨道         公告编号:2023-025

  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变更公司住所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住所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由于公司门牌号发生变更(实际坐落未发生变化),以及发起人之一名称发生变更,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住所变更情况:

  公司原住所:“北京市昌平区沙河镇沙阳路南24号。”

  拟变更住所:“北京市昌平区富生路11号院。”(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定为准)

  二、《公司章程》部分条款修订情况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由于住所变更及发起人之一名称变更,拟将《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与原条款对比情况如下: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上述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内容为准。

  以上修订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相关业务人员办理上述事项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等有关事宜。

  特此公告。

  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14日

  

  证券代码:688569          证券简称:铁科轨道         公告编号:2023-026

  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铁科轨道”、“公司”)于2023年10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主营业务发展、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研发的资金需求、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2亿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额度不超过12亿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七天通知存款、智能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不超过本次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公司财务部工作人员负责具体操作实施。

  独立董事已就上述事项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581号),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2,666,700股,每股发行价格22.4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82,894,082.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58,172,670.35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24,721,411.65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0年8月26日出具了中兴财光华审验字(2020)第220018号验资报告。公司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储存,并已与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储存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分别于2020年8月28日及2020年11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及《铁科轨道关于在全资子公司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7)。

  二、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主营业务发展、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研发的资金需求、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

  1、募集资金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2亿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本次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2、自有资金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12亿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本次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三)现金管理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七天通知存款、智能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四)决议有效期

  自本次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此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由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专业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产品/业务品种、签署协议等,具体事宜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七)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1、募集资金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产品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自有资金

  通过对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能减少资金闲置,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研发的资金需求、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及日常资金周转需要,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通过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现金管理风险

  尽管公司拟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七天通知存款、智能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但并不排除该项投资收益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现金管理的审批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现金管理产品的购买事宜,确保资金安全。

  2、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原则筛选投资对象,主要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发行主体所发行的产品。

  3、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风险。

  4、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报告。

  五、 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拟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主营业务发展、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研发的资金需求、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2亿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额度不超过12亿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本次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合理进行现金管理,可以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通过董事会审议,审议议案内容及表决情况符合相关制定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权益的情形。

  综上,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额度不超过2亿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额度不超过12亿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主营业务发展、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研发的资金需求、保证资金安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铁科轨道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本次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该事项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六、 上网公告文件

  (一)《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14日

  

  证券代码:688569          证券简称:铁科轨道        公告编号:2023-027

  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结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1,800万件高铁设备及配件项目。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后节余募集资金安排:公司拟将“年产1,800万件高铁设备及配件项目”节余募集资金9,750.80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铁科轨道”)于2023年10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年产1,800万件高铁设备及配件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9,750.80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581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2,666,700股,每股发行价格22.46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182,894,082.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58,172,670.35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24,721,411.65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8月25日全部到位。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前述事项进行了审验,并于2020年8月26日出具中兴财光华审验字(2020)第220018号验资报告。公司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储存,并已与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储存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分别于2020年8月28日及2020年11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及《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在全资子公司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7)。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详见《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于2021年10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北京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由2021年10月延期至2022年12月。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未改变项目的投资总额、实施主体、投资内容和募集资金的投资用途。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6)。

  公司于2022年8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年产1,800万件高铁设备及配件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由2022年8月延期至2023年6月。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未改变项目的投资总额、实施主体、投资内容和募集资金的投资用途。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9)。

  公司于2023年3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北京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3,109.03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1)。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19)。

  三、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为“年产1,800万件高铁设备及配件项目”,截至2023年6月30日,该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截至2023年9月30日项目具体投入资金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节余募集资金未包含尚未收到的银行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最终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的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为准。

  四、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1、公司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本着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在保证项目建设质量的前提下,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资金使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对各项资源进行合理调度和优化配置,降低项目建设成本和费用。

  2、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现金管理收益。

  五、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鉴于公司募投项目 “年产1,800万件高铁设备及配件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拟将该募投项目予以结项。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经济效益,公司拟将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人民币9,750.80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

  在相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前,该项目待支付质保款项仍由相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支付;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时,公司将该项目待支付质保款项一并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转出;上述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完成、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后,该项目待支付质保款项由公司自有资金支付。

  节余募集资金转出后,公司将办理销户手续,注销相关募集资金账户,公司与保荐机构、项目实施主体、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年产1,800万件高铁设备及配件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进一步补充公司主营业务现金流,有利于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提高公司资金利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本次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年产1,800万件高铁设备及配件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进一步补充公司主营业务现金流,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高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合理配置资源,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14日

  

  证券代码:688569          证券简称:铁科轨道         公告编号:2023-031

  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3年10月13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高美丽女士、于文静女士担任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由五名监事组成,其中三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将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两名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本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非职工代表监事之日起三年。

  上述职工代表监事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关于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并将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职权。

  特此公告。

  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0月14日

  附件: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高美丽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8年4月出生,东北大学公司管理专业本科学历。1997年7月至2009年3月任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科科员;2009年3月至2023年3月任公司财务部部长;2023年3月至今任公司内审部部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高美丽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于文静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9年11月出生,河南科技大学计算机及应用本科学历。2002年7月至2003年7月任嘉兴市规划管理处规划管理科科员;2003年8月至2007年9月任嘉兴市经济开发区城建分局规划管理科科员;2007年10月至2019年12月历任公司综合部综合管理员、部长,其中2010年12月至2017年11月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2019年12月至今任公司人力资源部部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于文静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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